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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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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祁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功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祁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功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7 ]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

截止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440.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2968.66万元,该项目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设备的采购及研发中试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项目实际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8月1日。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建设进度存在滞后,目前正在抓紧推进该项目后续工作,落实设备购置及调试、研发中试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该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期该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绿茵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