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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6月2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3: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鸿雁女士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电子邮箱:hlgf@zjhenglin.com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313300
六、其他事项
(一)时值中国境内及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恒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恒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恒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englin Home Furnishings Co.,Ltd.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A股帐户: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___________股(附注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我们出席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4:00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并于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代表本人/我们及以本人/我们的名义依照下列指示(附注3)就该等决议案投票。
■
日期:2021年11月___日 股东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若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阁下名下的股份有关。
3、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决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未有任何指示,则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以外而正式于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总票数包括该等「弃权」票。
4、授权委托书须由阁下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单位,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则其签署的授权文件或其他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5、若为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作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然而,若有一位以上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公司将按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的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为准,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6、股东或其代表出席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2:恒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englin Home Furnishings Co.,Ltd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本人/我们(附注1) ,A股帐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 股(附注2)的股东,本人/我们拟出席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2021年11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填上。
3. 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11月12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0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厨博士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股份”)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全资子公司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博士”)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定制家具业务发展,实现厨博士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厨博士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本次股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董秘赵时铎先生、厨博士的核心高管,前述激励对象将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恒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恒林股份董事会最终确定为准)共同成立持股合伙企业(尚未成立)作为持股平台增资至厨博士,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666.67万元,约占厨博士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
公司放弃对厨博士本次激励增发股份的认缴出资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激励对象赵时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激励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子公司厨博士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子公司厨博士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0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长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承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厨博士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股份”)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全资子公司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博士”)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定制家具业务发展,实现厨博士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厨博士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本次股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董秘赵时铎先生、厨博士的核心高管,前述激励对象将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恒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恒林股份董事会最终确定为准)共同成立持股合伙企业(尚未成立)作为持股平台增资至厨博士,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666.67万元,约占厨博士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
公司放弃对厨博士本次激励增发股份的认缴出资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激励对象赵时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激励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子公司厨博士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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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的《章程》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章程。
二、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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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