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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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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根据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进程,经组织论证、规划设计,该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约为人民币4.42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一期工程常温配送中心、员工餐厅宿舍、门卫消控室、锅炉房、瓶装白酒库及配套管网均建设完成,常温配送中心及员工餐厅宿舍装修工程处于收尾阶段,预计于2021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以人民币13,154万元购买关联方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房产”)开发建设的位于阜康市博峰西路与南华路交汇处的“阜康市汇嘉时代广场”项目1号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共计34,584.31平方米的商业地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阜康汇嘉已与阜康汇嘉房产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款项共计8,000万元。该项目预计于2022年上半年开业运营。

(三)新疆宏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晟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家乡超市”)列为被告,诉请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好家乡超市于2010年11月15日签订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其后签订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二》;判令好家乡超市给付房屋场地租赁费、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相关诉讼费用等共计24,614,816元;请求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后,判令好家乡超市三日内移交乌鲁木齐市体育馆路396号一层至四层的商业地产。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1年2月18日作出判令好家乡超市支付宏晟公司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的租金5,023,920元等14项判决。判决作出后,好家乡超市和宏晟公司均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此案,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作出后,宏晟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再审裁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新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珺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新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新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珺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6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克拉玛依汇嘉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汇嘉文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31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 本次竞买事项具体成交金额以及能否竞买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巩固区域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汇嘉”)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6,900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竞买方式购买关联方克拉玛依汇嘉文化持有的克拉玛依市汇嘉时代广场项目的商业地产。若竞买成功,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据成交确认书与关联方克拉玛依汇嘉文化办理资产过户等相关事宜。本次参与竞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由于克拉玛依汇嘉文化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克拉玛依汇嘉文化的关联交易审议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克拉玛依汇嘉文化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概况

克拉玛依汇嘉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翔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股权结构: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朱翔持股1%。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持有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57%股权;潘锦海之女潘艺尹持有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43%股权。克拉玛依汇嘉文化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克拉玛依汇嘉文化总资产32,819.86万元,净资产10,667.3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517.04万元,净利润333.99万元。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竞买的标的资产坐落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幸福路以南、胜利路以西,由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构成,建筑面积共计88,535.16平方米。所在宗地已取得新( 2020)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308013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克拉玛依汇嘉文化,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40,138.03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12年04月30日至2052年04月30日止。该项目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5020320200002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0203202000034号)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至第三层,预计2022年11月底将整体竣工验收。

标的资产于2021年10月19日公开挂牌拍卖,起拍价为39,676万元。

2、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设置权利负担或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形。

3、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187号),标的资产达到整体竣工验收阶段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16日的评估价值为46,214.16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不高于资产评估值46,214.16万元的80%为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公平、公证、公允,竞拍方式公平、合法。本次参与竞买标的资产实际价格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竞买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若竞买成功,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据成交确认书与克拉玛依汇嘉文化办理资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五、克拉玛依市汇嘉时代广场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汇嘉时代广场

2、项目地址:具体位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幸福路以南、滨河路以北、胜利路以西。

3、面积:建筑面积共计88,535.16平方米。

4、项目定位:该项目集商业、餐饮、影院、儿童娱乐及相关配套服务为一体,旨在打造优质购物与娱乐相结合的商业综合体。

5、项目经营布局:该项目由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构成。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2,433.18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商业、餐饮、影院、儿童娱乐等。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6,101.98平方米,包括商铺、地下车库、设备间等。同时,完善地上附属配套设施、绿化等工程,并购置消防、安防等相应的配套设备。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调整经营布局的需要

克拉玛依店为克拉玛依汇嘉下属经营的传统百货门店,于2009年开业运营至今,其传统百货业态已无法满足以大型零售综合体为主的实体零售业发展趋势。克拉玛依店目前存在物业设施老旧,购物环境低下,停车位匮乏,客流减少等现状。为扭转经营不利的局面,公司本次竞买标的资产投建的大型综合购物中心--克拉玛依市汇嘉时代广场的建成,将利用多业态组合,有效改善购物环境,增强停车便利性,提升顾客体验度,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克拉玛依区域的竞争优势。

(2)社会价值

本项目属于城市生活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符合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及居民生活的实际需要。项目建成后对全市居民的居住、办公、生活环境改善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可有效带动克拉玛依市经济发展,增强克拉玛依市发展潜力,促进克拉玛依市城镇化进程。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目前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1家超市,经营面积达48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的核心商业区。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消费者权益与经营业绩并重,品牌形象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汇嘉时代+好家乡”双品牌战略,通过提供品类丰富、物美优质的商品、多元化的经营业态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的零售百货业管理经验。自成立以来,公司培育了一批优秀的职业管理人员,积累了丰富的零售业管理经验,在规划设计、引进店铺、物流配送、服务程式化等方面均具备专业的理念和能力。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按照新疆领先、区域做强的总体战略,深耕细作新疆区域市场,在强化当地零售市场优势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契机拓展新的发展领域。公司综合考量目标区域业态布局,整合重复业态,建造适宜区域未来发展的综合购物中心,满足消费者生活、休闲的各类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巩固区域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若竞买成功将有效降低公司的项目运营成本,节约费用。本次交易定价公开、透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竞买事项具体成交金额以及能否竞买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关联方持有的商业地产,定价依据为市场公开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市场公开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6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1年11月15日15:00至2021年11月1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锦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5:00至2021年11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30-下午18:00。

(三) 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壹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联系人:张佩

2、联系电话:(0991)2806989

3、传真:(0991)2826501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65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68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1家超市。6家百货商场分别为:乌鲁木齐中山路店、昌吉东方店、昌吉生活广场、五家渠店、克拉玛依店、库尔勒店;3家购物中心分别为: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昌吉购物中心、库尔勒购物中心;11家超市分别为:汇嘉时代乌鲁木齐喀什东路超市、汇嘉时代昌吉民街超市、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青年路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世贸广场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鲤鱼山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幸福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七一店、好家乡超市奇台县时代广场店、好家乡超市哈密市天山店、好家乡超市库尔勒市巴东店、好家乡超市阿克苏市英阿瓦提店,经营面积达4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无变动。

二、待开业门店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以人民币13,154万元购买关联方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房产”)开发建设的位于阜康市博峰西路与南华路交汇处的“阜康市汇嘉时代广场”项目1号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共计34,584.31平方米的商业地产。该项目预计于2022年上半年开业运营。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态取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