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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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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东亮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关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原则上不应高于上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审计费用。本次议案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请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和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1年11月15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且信函、传真件发送后需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确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41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88219811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59号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2021-060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9日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事项。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9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款项开展了专项集中清理活动,对已被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收账款以及其他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涉及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申请核销的往来款主要包括:1.债务单位被注销的往来款;2.少量零星账款追讨难度大,经多种渠道催收确实难以回收且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的往来款。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核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