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胡德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卫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彬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德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卫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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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德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卫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彬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9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王义先生、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独立董事周林彬先生、独立董事周渝慧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德兆先生、胡明聪先生、胡德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70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彬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胡德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74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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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 年 11 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 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即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服务9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71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王晓光、梁惠贞、朱国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5 月 1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 2019 年 6 月 11 日为授予日,以 6.00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71 名激励对象 (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 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9 年 7 月 9 日,白云电器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限制性股票 919 万股,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7 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6.005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42,740,648 股增加 至 451,930,648 股。
6、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截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7、2020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合盛律所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离职人员覃永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目标未实现涉及的165名激励对象及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陈智乐合计持有的2,75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1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晓光、梁惠贞、朱国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公司决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21,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1,000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6.005 元/股调整为 5.895 元/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6 元(含税),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5.895 元/股调整为 5.829 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409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若回购价格因利润分配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以调整回购价格后的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三、预计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在不考虑公司可转债“白电转债”转股引起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下,预计公司因上述3名激励对象离职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股
■
四、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故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 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按照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5.829元/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2019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72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以实现对外投资保值、增值的目标,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控制,公司同步制定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及《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制定制度情况
■
二、制度修订对比情况
以下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73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德兆、胡明聪、胡德宏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监事胡德才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所确定条款合法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交易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公允,因此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本年度与关联方东芝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明兴电缆有限公司等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量较多,现申请增加2021年公司与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9,000万元。
(下转418版)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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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