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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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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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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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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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湖州新能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7,500万元价格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业”)增资,增资完成后占星光农业46.80%的股权;同意湖州南浔农业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2,500万元价格对星光农业增资,增资完成后占星光农业10%的股权(详见公司公告:2021-012号)。
2021年6月30日,星光农业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星光农业30.60%的股权,星光农业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7月起星光农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公告:2021-035号)。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2亿元。关联董事章沈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详见公司公告:2021-039号)。
2、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公司与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得农机”)及湖州精耕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耕农机”)的2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以及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玉龙”)的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详见公司公告:2021-033号)。
其中子公司星光玉龙的上述2起案件均已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与沃得农机及精耕农机的上述2起案件,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针对原诉讼请求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原告星光农机与被告沃得农机、精耕农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浙01知民初509号]由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350万元;原告星光农机与被告沃得农机、精耕农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浙01知民初510号] 由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判令沃得农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3,566万元。同时,公司对两被告另行提起了[案号:(2021)浙01知民初542号]、[案号:(2021)浙01知民初543号]的2起专利侵权诉讼,涉案金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44号)。目前,前述4起案件沃得农机均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均确认予以受理,同时沃得农机向杭州中院提起4起案件中止审理申请和管辖权异议申请,杭州中院正在审理管辖权异议中。另,沃得农机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5项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均确认予以受理。
3、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章沈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章沈强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聘任郑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详见公司公告:2021-038号)。
4、2021年9月2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脉”)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浙江绿脉拟自2021年9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目前,浙江绿脉尚未增持(详见公司公告:2021-046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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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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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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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娟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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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一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同意顾一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意辛献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顾一峰先生、辛献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董事会提名徐敏生先生、郑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敏生: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长江商学院EMBA。
自2021年5月至今,徐敏生先生担任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中共三亚市委、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宁波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大地长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
徐敏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斌: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中城海外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中城捷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星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郑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1-048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环河路188号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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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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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证券法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王黎明 唐章岚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xgnj@xg1688.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证券法务部
邮编:313017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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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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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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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