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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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符合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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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对象符合解锁和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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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解锁和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
符合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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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解锁与行权的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解锁和行权对象人数、解锁和行权期限
(一)可解锁、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可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可解锁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本次可行权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12元/股。
(三)可解锁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1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四)解锁期限: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五)行权期限: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四、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发布以下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形,符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公司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19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19名激励对象,未发生《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形,上述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考核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解锁和行权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19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19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可解锁和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了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第三期行权/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三期行权/解锁的各项条件已完全满足,《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176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9,895份。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90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512,383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金额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A座403-1室
2、邮编:100094
3、联系人:王臆凯 管曼曼
4、联系电话:010-62436838
5、传真:010-62436639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91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
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南昌基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拟提供担保3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用友南昌基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用友南昌基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系为建设、运营用友产业园(南昌)而设立。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其发展需求,用友南昌基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拟就上述借款事项为用友南昌基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限为五年,自担保相关协议签署日起算。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语音服务中心(第1-8层)
法定代表人:郭新平
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金融、期货、保险、证券除外);自有房租赁;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打印纸、计算机耗材、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系统集成;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自有房租赁;物业管理
用友南昌基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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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南昌基地2020年度、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5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协商决定。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将不会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金额。如最终签署的协议内容有重大调整,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用友南昌基地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用友南昌基地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业务开展效率,支持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用友南昌基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用友南昌基地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其正常经营,助力其发展。公司对用友南昌基地的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为用友南昌基地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