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17版)
(上接317版)
(2)主要业务分产品情况
■
(3)主要业务分区域情况
■
注:华中区域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
华南区域包括:广东省、广西省;
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
西北区域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
华东区域包括: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8,163家,其中直营门店6,055家、加盟门店2,108家。报告期内新增门店1,866家,其中直营新增门店1,259家(自建724家、资产并购143家、股权并购392家)、加盟新增门店607家。报告期内直营门店总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
2、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
注:公司直营门店店型按照日均销售额划分。
3、直营门店取得医保资质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1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药圣堂(湖南)制药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圣堂制药公司”或“目标公司”或“丙方”)。为提升资产处置收益,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第三方充分协商,拟不注销药圣堂制药公司,变更为将其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005万元转让给上海江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右医药”或“交易对方”或“乙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包含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进行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及后续款项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中药生产专业能力的转型升级,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受让全资子公司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圣堂制药公司”或“目标公司”或“丙方”)持有的湖南药圣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圣堂科技公司”)100%股权并注销药圣堂制药公司。2020年7月2日,公司已完成受让药圣堂科技公司100%股权事项。
为提升资产处置收益,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第三方充分协商,拟不注销药圣堂制药公司,变更为将其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005万元转让给江右医药。本次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021年8月18日,公司与江右医药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将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右医药。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江右医药已于8月26日向公司支付款项3,000万元,并开始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工作。参照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05万元。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确认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江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5层B区1257室
营业期限:2021年8月9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营业务:食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股权结构: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目标公司情况介绍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2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道鑫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工业园区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1763251158H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29日
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口服液、中药饮片;蔬菜制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日用品的经营;自产药品储存及配送;中药材种植、收购、销售;中药材进出口贸易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权属状况说明
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职业字[2021] 40823号)的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药圣堂制药公司2019年底已停产,2020年收入主要为其子公司药圣堂科技公司2020年1-6月收入,2020年净利润为负主要系药圣堂制药公司2020年7月2日将药圣堂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了-7,621万元投资收益导致。2021年1-9月净利润为负是折旧摊销费用所致。截止2021年9月30日,药圣堂制药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完成注册资本调整。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1)第17016号),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045.91万元,评估增值3,203.78万元,增值112.72%。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友好协商确定为人民币6,005万元。
(一)评估情况
1、评估目的
因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此需对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范围
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3、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为本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4、评估基准日
2021年09月30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5、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6、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果为: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2,842.13万元,评估值6,045.91万元,评估增值3,203.78万元,增值112.72%。委估负债账面值为0.00万元,评估值为0.0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为2,842.13万元,评估值6,045.91万元,评估增值3,203.78万元,增值112.72%。资产评估结果分大类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在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实施。在参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在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双方经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29日,公司与江右医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
乙方拟收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218万元,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参考丙方截至 2021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05万元(大写:陆仟零伍万元整)。
2、鉴于乙方前期已根据协议各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约定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剩余对价款项按照如下约定支付:
(1)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1,801.5万元(大写:壹仟捌佰零壹万伍仟元整);
(2)在目标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1,203.5万元(大写:壹仟贰佰零叁万伍仟元整)。
(三)股权转让及交割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完成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之日。自交割日起,乙方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所有权,享有目标公司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承担目标公司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交割日当日,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目标公司全部文件资料及公司印章,目标公司予以配合。
六、出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2004年注册于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19年已停止生产。为提升公司中药生产专业能力和产能,公司于2015年10月,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设立了药圣堂科技公司,药圣堂科技公司已承接药圣堂制药公司中药生产能力,实现转型升级,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本次出售药圣堂制药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提升资产处置收益,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交易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进行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及后续款项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2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廖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廖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廖锦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廖锦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遐迩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刘遐迩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4035189
传真:0731-84035196
电子邮箱:ir@lbxdrugs.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808号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刘遐迩先生简历
刘遐迩,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4年6月至2020年5月,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经理职务。刘遐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3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本次交易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标的资产在本次收购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因当地税务局9至10月期间进行了系统升级,本次交易收购目标公司之一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税务事项尚未办理完毕。目前当地税务系统已经恢复使用,双方正积极推进办理完税事宜并将尽快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双方确认该事项不属于违约行为,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953.31万元购买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大药房”)35%股权、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佳惠”)49%股权、泰州市隆泰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隆泰源”)49%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康大药房100%股权、江苏百佳惠100%股权、泰州隆泰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和文件。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已向本次交易对方华康大药房少数股东胡建中支付首笔价款1,000万元、第二笔价款1,160万元,向泰州隆泰源少数股东海南奇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首笔价款2,488万元,第二笔价款2,488万元,向江苏百佳惠少数股东崔旭芳支付首笔价款1,650万元、共计8,786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协议约定后续支付。
(二)资产过户情况
华康大药房、泰州隆泰源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华康大药房100%股权、泰州隆泰源100%股权,详见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老百姓重大资产重组之部分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截至目前,江苏百佳惠尚未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在本次收购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如因交易对方原因导致逾期未完成标的资产交割的(但政府审批、备案登记、过户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逾期交割除外),交易对方自逾期之日起以标的资产对价的万分之三按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前必须先完税。由于当地税务局9至10月期间进行了系统升级,江苏百佳惠本次股权转让税务事项尚未办理完毕,故暂未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目前当地税务系统已经恢复使用,双方正积极推进办理完税事宜并将尽快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因本次逾期交割并非交易对方原因导致,双方确认不属于违约行为。
三、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一)江苏百佳惠少数股东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相应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过渡期损益以及补偿条款的约定;
(三)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相应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义务;
(四)本次交易相关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五)公司将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标的资产在本次收购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因当地税务局9至10月期间进行了系统升级,本次交易收购目标公司之一江苏百佳惠股权转让税务事项尚未办理完毕,故暂未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后续各方仍需履行协议约定的相关承诺和义务,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