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接345版)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1-05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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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现场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形式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订造六艘14092TEU箱位及四艘1618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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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关于调整中远海控2021、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调整《航运服务总协议》下的收入项2021年及2022年的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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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调整《码头服务总协议》下的支出项2021年及2022年的年度交易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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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调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下的存款日峰值2021年及2022年的年度交易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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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订造十艘1600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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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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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
2、上述第1-3项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关联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Peaktrade Investments Ltd.均已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满、黄文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1-05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1年第三季度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指定媒体同步披露。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远海控〈公司章程〉的议案》,授权任一董事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有关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通过指定媒体同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1-053。
(三)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2年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远海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1-053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远海控〈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因2020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总股本从12,259,529,227股增加至16,012,917,249股,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2,259,529,227元增加至人民币16,012,917,249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任一董事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在完成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后生效,具体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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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章程 (2021年10月修订)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