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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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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朗星无人机系统有限公司15%股权以4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华麒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并经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股权转让款。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该交易未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红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红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原融资租赁资产在“固定资产”中列报,现融资租赁资产在“使用权资产”中列报,原融资租赁款在“长期应付款”中列报,现融资租赁款在“租赁负债”中列报。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1-041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