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373
● 委托理财期限:2021/10/29-2022/1/29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11/3-2022/2/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000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4,757.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中国光大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373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3.25%或3.15%或1.00%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1/10/29-2022/1/29,共计92天
(二)中国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1.50%或3.51%
4、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1/11/3-2022/2/8,共计97天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
本金部分纳入存款统一管理,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本金不造成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818)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HK3988),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均为已上市的商业银行。两个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95,394.93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金顺清持有公司股份60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监事金顺清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占其持有股份的24.6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监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注:此处减持比例是按照前期披露减持结果公告时的总股本计算而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监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金顺清作为公司的监事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