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及土地征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9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及土地征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渝中府征发〔2015〕33号”文件要求,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建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渝中区金银湾177号地块被列为旧城改造项目,该地块拟被征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由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根据有关规定,收回七建公司上述地块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的“临2021-080”号公告。
10月29日,七建公司与征收部门签订了《重庆市渝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书》,征收金额共计42,658,012.89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二、货币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征收部门):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乙方(被征收人):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所涉房屋坐落于渝中区金银湾177号5一11幢,协议涉及的房屋征收面积为2,811.61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和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协议中乙方获得被征收房屋补偿费和相关奖励费共计42,658,012.89元。
3.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腾空交房,甲方在乙方交房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征收房屋补偿费和相关奖励费。
4.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按约定条款支付乙方相关款项,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每日按应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腾空交房,甲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奖励费用,同时,甲方依据本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争议解决: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及履约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该征收补偿款尚未收回,七建公司将按照征收协议约定,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