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成长龙头1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平安成长龙头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平安成长龙头1年持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8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88,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4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559号文)。
本基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起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1月5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平安成长龙头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成长龙头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平安成长龙头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销售渠道协商一致,我司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至2021年11月19日(含)。
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关于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
募集期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债券,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3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32,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3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938号文)。
本基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起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1月5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销售渠道协商一致,我司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至2021年11月12日(含)。
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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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1年11月3日起,调整对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投资的大额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1)自2021年11月3日起(含2021年11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调整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由“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含)(本基金A、C、E、I类四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调整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2000万元(含)(本基金A、C、E、I类四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投资者如于2021年11月2日15:00后提交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以及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1月3日起新增上海农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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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
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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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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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1 年11月9日16:00 前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1年11月10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即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00-4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