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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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3个月月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同泰基金直销交易平台仅开放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申购申请,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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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为基金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可享受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费率优惠内容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业务规则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同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tongtaiamc.com
客服电话:400-830-1666
(2)同泰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1层
法定代表人:马俊生
联系人:吴宇擎
电话:0755-23537896
传真:0755-23537806
网址:www.tongtaiamc.com
5.1.2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具体以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代销机构清单为准。查询网址:www.tongtaiamc.com。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净值信息。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ngtai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管理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