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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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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98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6:00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 亲自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台英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巍先生担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台英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巍先生担任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唐台英先生、陈巍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唐台英(主任委员)、李晓安、高学庆、邓华金、王瑞泉、陈巍

(2)、提名委员会

委员:高学庆(主任委员)、唐台英、程顺来、郭敏坚

(3)、审计委员会

委员:程顺来(主任委员)、李晓安、王瑞泉、陈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晓安(主任委员)、高学庆、丁宗敏、郭敏坚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瑞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巍先生、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巍先生、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陈巍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联系电话:020-34807004

传真号码:020-34808171

电子邮箱:13632211623@139.com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石艳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艳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王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传真号码:020-34808171

电子邮箱:fang.wang@seagullgroup.cn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99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定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陈定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定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海鸥住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100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瑞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巍先生、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石艳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王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陈巍先生、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陈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石艳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聘任王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总经理王瑞泉先生个人简历

王瑞泉 先生,中国台湾籍。196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80年7月毕业于(台湾)华夏技术学院机械制造工程专业。1983年至1987年任贝泰企业有限公司卫浴五金工程部经理,1988年至1996年任桥椿企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1996年至2003年任桥椿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鸥、荆鸥董事兼总经理,承鸥、铂鸥副董事长,海鸥(香港)住工、四维雅鼎、Sun Talent、Union Time、珠海爱迪生、鸥迪、苏州海鸥有巢氏、四维卫浴、雅科波罗、珠海雅科波罗、浙江和乐、大同奈、集致装饰董事,浙江海鸥有巢氏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瑞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22,8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瑞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巍先生个人简历

陈 巍 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概率统计专业。1991年至1998年先后就职于新会显浩(美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北京科勒卫浴用品有限公司、顺德成信水暖器材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3年任海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信息和战略管理。2012年1月补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公司第四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铂鸥、四维卫浴董事,集致装饰、苏州海鸥有巢氏监事。2015年6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巍先生持有广州市裕进贸易有限公司10.52%的股份,广州市裕进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8%的股份;陈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1,4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副总经理袁训平先生个人简历

袁训平 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学院机械制造专业。1991年获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工程硕士学位。1985年至1988年任安徽工学院助教,1991年至1996年任江门市精细化工厂工程师,1996年至2000年任宝坚(江门)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海鸥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广东有巢氏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海鸥有巢氏董事。200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训平先生持有广州市裕进贸易有限公司4%的股份,广州市裕进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8%的股份。袁训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3,361股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副总理胡尔加先生个人简历

胡尔加 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毕业于湖南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2003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美的集团Oracle ERP高级顾问、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上海广电集团Oracle ERP资深顾问;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凯捷技术有限公司资深顾问、项目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塔塔(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深顾问、华南ERP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盈诺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顾问总监、移动事业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犇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加入公司,任公司信息管理MIS负责人;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尔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7,98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尔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石艳阳女士个人简历

石艳阳 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会计师、税务师,本科学历。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长沙衬衫厂财务科,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番禺台声电子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2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专员、会计科科长、财务处副经理、财务处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珠海爱迪生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22日任珠海爱迪生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有巢氏、大同奈、深圳吉门第监事,2018年3月28日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石艳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26,27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石艳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六)内部审计负责人陈定先生个人简历

陈 定 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8年毕业于扬州市财会高等专科学校工业会计专业,2004至2005年在中山大学进修MBA课程。1989年至1995年任深圳圳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6年至1998年任深圳利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1998年4月至2003年6月任番禺海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9年7月任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监事。2009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承鸥董事长,海鸥福润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鸥、广东有巢氏、上海东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爱迪生、贝喜欧及集致装饰监事会主席,鸥迪、铂鸥、苏州海鸥有巢氏、苏州有巢氏、四维卫浴、浙江海鸥有巢氏、云变科技、雅科波罗、珠海雅科波罗、大同奈、吉门第、浙江和乐、盛鸥、荆鸥、上海东铁五金有限公司、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2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定先生持有广州市裕进贸易有限公司24.72%的股份,广州市裕进贸易限公司持有公司2.38%的股份。陈定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七)证券事务代表王芳女士个人简历

王芳 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专业。2010年12月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工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005年至今加入公司以来,历任公司生产力提升、新技术开发、总经理室工程师,策略科科长,企业发展主任专员等职务,2017年3月31日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芳女士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2A-210),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5,34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