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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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021-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13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发来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6执759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下简称“执行通知”),根据上述执行通知,南京华讯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7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各类诉讼进展公告》之“二、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对方《强制执行申请书》之附件,南京华讯部分银行账户及对外投资的部分股权存在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被冻结的风险。另外,公司近日对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信息进行了查询,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6执759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

(一)执行通知相关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南京华讯、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旷沃科技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6执7593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你(单位)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相关文书所确定的下列义务:

一、履行(2021)苏01民终6676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支付相应利息。

三、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

(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6执7593号《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

关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你(你单位)必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将财产申报明细表以及相应的权利凭证直接交回本院执行局;你(你单位)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至首次申报财产,若财产发生变动,应当对该变动情况向本院报告;在向本院首次申报后,如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你(你单位)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l0日内向木院补充申报;你(你单位)申报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经本院审查同意后,对其他财产可以不予申报;接到本申报令后,你(你单位)立即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可以不再作财产申报。你(你单位)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你或者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四)《强制执行申请书》之附件资产明细

1、银行账户

经初步核对,附件中银行账户清单中属于南京华讯(含分公司)在用的账户17个,包含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账户3个及一般账户14个;

2、对外投资股权

(1)持有南京华讯方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100%股权,认缴资本1000万元;

(2)持有南京九度卫星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40%股权,认缴资本4000万元;

(3)持有南京国盛防务装备有限公司27.4%股权,认缴资本2000.2万元;(持有该公司股权已于2020年处置);

(4)持有南京军融至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认缴资本300万元;

(5)持有华研方舟航空科技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80%股权,认缴资本4000万元;

(6)持有南京南邮通信网络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10%股权,认缴资本50万元;

(7)持有南京天稻智慧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15%股权,认缴资本300万元。

由于南京华讯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书》及其附件,南京华讯上述部分银行账户及对外投资的股权存在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被冻结的风险。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公司近日对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注1:公司总部被冻结账户中5个账户为因长期未使用被银行冻结。

注2: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为108个,除上述子公司外,公司其他子公司所有的25个银行账户未被冻结。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等,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从而导致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上述统计,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账户数量为57个,占公司(含子公司)账户总数108个比例约53%,冻结账户余额约1,300万元,占公司已公告的第三季度报告中银行存款余额比例约71%。其中公司总部账户冻结比例虽仅为41.38%但剩余未冻结账户随时存在被冻结的风险,公司主要经营主体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银行账户基本被全部冻结。公司总部及上述两家主要经营主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剩余未冻结银行账户随时存在的被冻结风险,已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总部及主要经营主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通过银行账户及时收取货款,从而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已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已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研究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推进债务危机化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公司将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6执759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13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日开市起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因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继续为“*ST华讯”,本次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讯”,股票代码仍为“00068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华讯”;

3、股票代码仍为“000687”;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11月2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近日对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注1:公司总部被冻结账户中5个账户为因长期未使用被银行冻结。

注2: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为108个,除上述子公司外,公司其他子公司所有的25个银行账户未被冻结。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等,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从而导致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上述统计,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账户数量为57个,占公司(含子公司)账户总数108个比例约53%,冻结账户余额约1,300万元,占公司已公告的第三季度报告中银行存款余额比例约71%。其中公司总部账户冻结比例虽仅为41.38%但剩余未冻结账户随时存在被冻结的风险,公司主要经营主体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银行账户基本被全部冻结。公司总部及上述两家主要经营主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剩余未冻结银行账户随时存在的被冻结风险,已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研究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推进债务危机化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公司将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23101922

2、传真号码:0755-29663108

3、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

5、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公告编号:2021-13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1)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披露了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裁定不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29),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41亿元;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0.26亿元,公司净资产大额负数、营业收入及利润未有改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目前公司面临较高的退市风险。(2)根据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1-134)、《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135),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向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和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确认,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相关事项,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目前公司面临较高的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1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下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下称“《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认定事实,公司判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暂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2017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全面审计尚未完成,因此公司存在经对2016年、2017年全面审计后,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0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4、公司自2020年1月至今陆续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02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到期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94)、《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0年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对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涉及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关于公司各类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子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关于子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关于公司被申请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1-134)、《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135)。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