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1-0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 256,969,593.50 元。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近日,公司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大唐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大唐设计院”)(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与白水县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合同总价为 256,969,593.50 元,本工程整体计划装机容量为200MW ,本合同建设规模包括建设容量为50MW的光伏区,一座110kV变电站及二条110kV外送线路。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2、合同双方:
发包人:白水县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西安大唐设计院(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50MW场区及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外送线路包含场区至自建110kV升压站线路、自新建110kv升压站至接入陕煤蒲白矿业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的线路、以及自陕煤蒲白矿业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至尧山110kV变电站至桥陵330kV变电站的线路,建设要求及内容按照接入系统评审报告及接入批复要求为准,下同)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建安施工;200MW场区以及升压站、外送线路所涉及到的全部的土地相关事宜(光伏区土地交付、青征赔费用的支付、升压站土地流转费的支付、外线征/占地费用的支付,以及全部土地有关手续的办理等)、项目整体(200MW光伏区、升压站、外送线路)所有的手续办理(含合规类手续、并网类手续、投产类手续)、各类验收(电网类验收、竣工验收、主管部门验收、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工程管理、全过程阻工协调处理、投产转商运手续、投产后一年运维服务、质保期服务等。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白水县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邹志广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9-23
6、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东关村东北社
7、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及设施农业相关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电力设备,电力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渭南晶科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 控股。
9、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西安大唐设计院与白水县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建设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256,969,593.50 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类部分内容:50MW光伏厂区、110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该项目涉及到所有设计工作。
(2)土建类部分内容:其中承包人负责50MW厂区临水、临电、光伏支架基础、35kV箱逆变一体机基础、200MW厂区所有围栏、道路(含进场道路及长区间道路);110kV升压站、综合楼、外送线路塔基、一二次预制仓基础、SVG基础、永久供水和供电及网络通讯、消弧线圈或小电阻接地基础、污水处理部分、场内绿化、环保设施、水保设施等光伏发电项目确定的红线图以内的全部土建工作。
(3)建筑类部分内容:110kV升压站大门及站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门卫室、综合楼、附属用房、消防水池、化粪池、给排水、室内外装饰等红线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作。
(4)设备材料类部分内容:本工程无甲供设备,本工程全部建设完成、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箱变、箱变一体机、 固定支架或跟踪支架、支架基础、汇流箱、电缆、集电架空线路、电缆终端、监控视讯、主变、110kV线路设备、110kV配电装置部分、35kV配电装置部分、监控(监测)系统、控制保护设备、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等本工程并网发电且安全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
(5)机电安装类部分内容:组件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汇流箱安装、箱逆变一体机吊装场区内电气一次二次接线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防雷接地部分、外送线路接线、并网间隔、整个系统的联调整个系统的联调、所有设备的卸装、场内二次运输、储存、保管、安装、调试、材保等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全部机电安装工作。
(6)检测及试验类部分内容: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本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全部检测及试验;符合本地中、地调验收、110kV线路、 35kV设备、站用变、高压柜、高压电缆、电力二次设备等涉网设备的试验,变压器油化验(如有),压力及计量表计检定,SVG、逆变器等本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全部检测及试验;符合本地中、地调验收、并网等所需的各项试验并取得符合其要求的各类试验报告(含格式、内容、检测设备、人员资质等)。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合格标准以及发包人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国家和电力行业合格标准存在冲突的,以技术质量标准高的为准。
(四)生效条件
自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市政西安大唐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
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