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8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1452,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83号公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在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