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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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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兴志”或“转让方”)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3个交易日之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64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兴志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0.05%。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兴志于 2021 年11月 1日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上海兴志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6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价格为24.92元/股, 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1,372,976.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注:最终持股数量和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上海兴志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23641953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9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莉华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二)受让方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12120685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5809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杰平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2,46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二)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及支付

1、标的股份:甲方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代码:300836)已经解除限售的首发前限售股股票2,462,800股,占佰奥智能总股本的5.00%。

2、转让方式: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总价:

价格为人民币24.92元/股,转让数量246.28万股,转让价款合价为人民币61,372,976.00万元。

(三)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安排

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9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61,372,976.00元人民币。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不再代表牧鑫御翔1号行使与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所代表的具体权利包括: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

2、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变更、罢免佰奥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为避免歧义,财产性股东权利是指转让、质押等处置股权的权利,对股权处置收益和佰奥智能利润分配的权利、认购佰奥智能增资、可转债的权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承诺情况:上海兴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佰奥智能

股票代码:30083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受让)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楼5809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杰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121206851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经营期限:2014年8月8日至2034年8月7日

股权结构:张杰平(30%)、段佐勇(50%)、郑志平(10%)、上海明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杰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2319800524451X

职务:董事长

长期居住地: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佰奥智能股份,其目的是对受让后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46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佰奥智能股份成为佰奥智能股东,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行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具体情况如下:

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1日,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 甲方(转让方):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乙方(受让方):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转让方式及价格

1、标的股份:甲方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代码:300836)已经解除限售的首发前限售股股票2,462,800股,占佰奥智能总股本的5.00%。

2、转让方式: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总价:

价格为人民币24.92元/股,转让数量246.28万股,转让价款合价为人民币61,372,976.00元。

(三)支付安排

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9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61,372,976.00元人民币。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不再代表牧鑫御翔1号行使与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所代表的具体权利包括: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

2、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变更、罢免佰奥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为避免歧义,财产性股东权利是指转让、质押等处置股权的权利,对股权处置收益和佰奥智能利润分配的权利、认购佰奥智能增资、可转债的权利。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上海兴志和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至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买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2021年11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佰奥智能

股票代码:30083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98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23641953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9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莉华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7日

出资额:180万元

经营期限:至2035年01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兴志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莉华,女,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江苏省昆山市,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目前担任佰奥智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合伙人构成情况

朱莉华认缴出资686,300.00元,占比38.1278%;肖朝蓬认缴出资180,000.00元,占比10.0000%;庄华锋认缴出资190,700.00元,占比10.5944%;史凤华认缴出资167,000.00元,占比9.2778%;陈发添认缴出资144,000.00元,占比8.0000%;钱明认缴出资144,000.00元,占比8.0000%;吴霄松认缴出资144,000.00元,占比8.0000%;朱莉明认缴出资144,000.00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温州市佰奥兴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3个交易日之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64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6%。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6%。

2、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4,400股。

上海兴志于2021年11月1日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46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24.92元的价格转让,转让价款总额为61,372,976.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1日,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 甲方(转让方):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乙方(受让方):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 理 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转让方式及价格

1、标的股份:甲方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代码:300836)已经解除限售的首发前限售股股票2,462,800股,占佰奥智能总股本的5.00%。

2、转让方式: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总价:

价格为人民币24.92元/股,转让数量2,462,800股,转让价款合价为人民币61,372,976.00元。

(三)支付安排

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9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61,372,976.00元人民币。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不再代表牧鑫御翔1号行使与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所代表的具体权利包括: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

2、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变更、罢免佰奥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为避免歧义,财产性股东权利是指转让、质押等处置股权的权利,对股权处置收益和佰奥智能利润分配的权利、认购佰奥智能增资、可转债的权利。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上海兴志和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至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

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买入情况:无

卖出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朱莉华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莉华(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