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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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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珀莱雅

股票代码:603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方玉友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197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如下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通过珀莱雅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方玉友先生拟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9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2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31,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1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0,055,786股,累计减持比例为5.0000%。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股权变动起始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8,858,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4.29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8,802,214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2934%,详细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任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娜化妆品株式会社内部董事、杭州坤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太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方侠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优妮蜜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未曾发生其他买卖珀莱雅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方玉友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方玉友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4.2933%减少至19.293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出具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55,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持有公司股份38,802,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934%。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044,67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0000%,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6.465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2020年12月1日起的6个月内。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46,30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3047%,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97,352股,占截至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2748%,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