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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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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属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简称“房产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一次性转让其所持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详见公司临2021-044、临2021-046、临2021-058、临2021-067公告)。

2021年11月2日,房产公司与上海城创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城创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三、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42,162.075879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42,648.622763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99,513.453116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六、产权交接事项

本次交易后,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乙方。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0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期间(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