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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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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7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城停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投”)拟为一城停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披露日已实际为其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情况: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一城停车业务发展需要,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一城停车向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担保的主债权业务期限为10年。

(二)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华路1号13幢4楼449室

注册资本:叁千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金芳

经营范围:服务;停车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停车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机械停车设备,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城投持有一城停车100%股份。

一城停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顺利推进一城停车在杭州九堡的停车场项目建设,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认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为其全资子公司一城停车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杭州九堡停车场项目,满足项目顺利开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为其全资子公司一城停车申请的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519,073.49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控股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5,702.77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对集团外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7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1年10月29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的通知,2021年11月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朝辉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董事会将具体办理事宜授权董事长办理。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10月28日,由原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具体办理相关事宜。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由赖振元先生变更为赖朝辉先生,因此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相关议案中,原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办理担保及担保调剂等事项由现董事长赖朝辉先生具体办理,原议案其他内容均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杭州九堡的停车场项目建设,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杭州一城停车向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担保的主债权业务期限为10年。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认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会议案一、议案二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1-07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9日

至2021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四)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沈 丹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