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赵文阁先生、董事王春明先生、李承群先生、顾志旭先生、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金更忠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现场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董事2020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已审议通过。议案2以特别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毛圣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13:3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chinagoods线上平台发展情况及转型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商发展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本次说明会定于2021年11月11日(周四)下午13:30-14:30通过网络平台: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赵文阁先生、总经理王栋先生、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财务负责人赵笛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告载明的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11日(周四)下午13:30-14:30通过网络平台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许杭、饶阳进
2.联系方式:0579-85182812
3.电子邮箱:Hxu@cccgrou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寿升第先生、朱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寿升第先生、朱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简历
寿升第,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义乌市中心医院工程师,浙江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浙江省外经贸局办公室主任,国家商务部外贸司副主任科员(挂职),浙江省义乌市外经贸局党委委员,浙江省义乌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兼副局长,现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朱毅,男,198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员、副科长,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科员、科长,中共义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一科科长、副主任,中共义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一06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持有24,0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于2021年9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9月22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该次拍卖无人竞拍,已流拍。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时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蔡小如持有公司股份的14.61%,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16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32%,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40,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
2、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持有12,085,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于2021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31日上午10时进行公开拍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蔡小如持有公司股份的8.62%,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股东蔡小如先生上述股份拍卖的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可能涉及拍卖尾款缴纳、法院执行法定程序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蔡小如先生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140,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3%,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28,15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查询获悉,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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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
二、股份拍卖的竞买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I3468于2021年10月19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24,000,000股股票(证券代码为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 交价格:¥72,580,000(柒仟贰佰伍拾捌万元);
目前,公司已收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上述标的物已完成过户。
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W6575于2021年10月3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12,085,000股股票(证券代码为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 交价格:¥34712350(叄仟肆佰柒拾壹万贰仟叄佰伍拾元);
2021年4月22日蔡小如先生持有的 53,319,997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在拍卖前公司未收到蔡小如先生报告的预拍卖情况说明。
2021年6月2日蔡小如先生持有的40,000,000股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在拍卖前公司未收到蔡小如先生报告的预拍卖情况说明。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28,15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蔡小如先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上述股份拍卖的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可能涉及拍卖尾款缴纳、法院执行法定程序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蔡小如先生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一06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达华智能”)股东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7,564,860股减少到 140,244,8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2.45%减少到12.23%。
近日,公司收到蔡小如先生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册:蔡小如
身份证号码:44200019*********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目前,蔡小如先生因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股份被依约处置,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9,404,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8%(上述累计被拍卖的股数中包括未完成过户的12,0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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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被拍卖并已完成过户117,31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本次权益变动后,蔡小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40,244,863股,占公司总股本12.23%。
二、其他后续事项
1、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5日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1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微电子”)股份19,491,8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8224%)的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芯途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9.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85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4%;合计不超过339.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850%,占芯途投资总持股数量的17.417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芯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9,491,864股,占国科微总股本的10.8224%。
(三)2020年7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与芯途投资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芯途投资为向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芯途投资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拟减持国科微股份数量不超过339.50万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50%。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59.50万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856%;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80.00万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4%。
5、计划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为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芯途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1、公司法人股东芯途投资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出承诺:自国科微电子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科微电子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国科微电子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如果国科微电子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国科微电子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国科微电子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芯途投资对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国科微电子股份,则本企业违反承诺转让国科微电子股份所得的收益归国科微电子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国科微电子,则国科微电子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2、公司法人股东芯途投资对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作出说明及承诺: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公司所持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法人股东芯途投资对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国科微电子股份,则本企业违反承诺转让国科微电子股份所得的收益归国科微电子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国科微电子,则国科微电子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芯途投资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芯途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芯途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的合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85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芯途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芯途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
2日、11月3日及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截至2021年11月4日收盘,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3个交易日与前
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24倍,且累计换手率达82.98%。公司滚动市盈率绝对值为42.55,市净率为6.9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汽车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28.77,市净率为2.74;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于10月29日发布三季报,前三季度的业绩增长主要系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大、基数低。
● 由于市场因素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后续业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经营情况正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日、11月3日及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1月2日、11月3日及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2021年11月4日收盘,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3个交易日与
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24倍,且累计换手率达82.98%。公司滚动市盈率绝对值为42.55,市净率为6.9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汽车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28.77,市净率为2.74;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于10月29日发布三季报,前三季度
的业绩增长主要系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大、基数低。
4、由于市场因素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后续业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函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7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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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革新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系因董事、高管锁定股而限售。
此外,刘思川先生单独或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私募基金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650,600股。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用于满足刘革新先生个人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3,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6.6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43%,对应融资余额为4.5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10,3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5.4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4.76%,对应融资余额为14.70亿元。刘革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刘革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7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创新药物注射用CLAUDIN18.2-ADC SKB315获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近日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创新药物注射用SKB315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临床试验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注射用SKB315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0mg/瓶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人: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XSL2101020
审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6日受理的注射用SKB315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注射用SKB315是我公司开发的全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靶向Claudin18.2的ADC药物,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
截至公告披露日,全球尚未有获批上市的同靶点ADC药物,目前同靶点单克隆抗体研发进度最领先的为安斯泰来的Claudin18.2单抗Zolbetuximab,处于胃和胃食管交界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本品通过人源化抗Claudin18.2抗体特异性地识别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Claudin18.2后,被肿瘤细胞内吞,在胞内释放毒素分子,毒素分子通过阻滞肿瘤细胞周期,抑制肿瘤细胞增殖,从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发挥抗肿瘤效应;同时注射用SKB315具有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ADCC)和补体依赖性细胞毒性(CDC)杀伤肿瘤细胞,并且通过旁观者效应介导对周围非靶细胞的杀伤。
非临床研究结果显示,注射用SKB315在胃癌、胰腺癌等多种CDX或PDX肿瘤模型中药效显著,呈剂量依赖地抑制肿瘤生长。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显示,注射用SKB315毒副反应较少,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
截至目前,公司在注射用SKB315整体项目已投入约4,631万元人民币研发费用。
公司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的要求,组织实施注射用SKB315的临床试验。
二、风险提示
由于创新药物研发过程周期长、环节多,期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91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572,544,025股。股东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怡凱”)持有公司10,279,616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0%,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5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266,225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2,544,025股变更为572,277,800股。
同时,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253,925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2,277,800股变更为572,023,875股。
截至2021年11月3日,泰怡凱持有公司股份5,139,80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2,023,875股的0.9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下的股东泰怡凱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泰怡凱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0,279,616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25,44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279,616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0%。
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接到泰怡凱的通知,泰怡凱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39,81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2,023,875的0.90%。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数量和时间均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泰怡凱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由于泰怡凱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泰怡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