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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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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3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由5.0000%增加至10.0000%。

2021年11月8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 “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三峡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环保集团(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峡资本及长江环保集团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67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其中三峡资本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790,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7%,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880,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资本及长江环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2,185,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0%(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相比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了5%)。其中,三峡资本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3,783,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42%,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40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58%。

自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11月5日期间,三峡资本和长江环保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514,5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9290%(由于增持期间公司总股本增加,增持股数占当前总股本比例合计超过5%)。其中,三峡资本增持35,992,8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083%,长江环保集团增持30,521,7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206%。

截至2021年11月5日,三峡资本及长江环保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185,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0%。三峡资本和长江环保集团增持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三峡资本

(二)长江环保集团

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表

2、股东情况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表

2、股东情况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注:长江环保集团原董事长离任,董事长职位暂时空缺

(三)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关系

三峡资本、长江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三峡集团。三峡资本与长江环保集团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一致行动人。

三峡资本与长江环保集团资产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详见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长江环保集团在其他上市公司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6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发生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峡资本及长江环保集团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67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其中三峡资本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790,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7%,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880,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资本及长江环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2,185,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0%(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相比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了5%)。其中,三峡资本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3,783,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42】%,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40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58】%。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11月【5】日期间,三峡资本和长江环保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514,5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9290】%(由于增持期间公司总股本增加,增持股数占当前总股本比例合计超过5%)。其中,三峡资本增持【35,992,8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083】%,长江环保集团增持【30,521,7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206】%。

三峡资本和长江环保集团增持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三峡资本增持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三峡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三峡资本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海环境股票的情形。

(二)长江环保集团增持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长江环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长江环保集团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海环境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 才 玖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5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 峰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 才 玖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5日

一致行动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 峰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三峡资本、长江环保集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三峡资本、长江环保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联系电话:86-21-63901005,86-21-32313295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环境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 才 玖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5日

一致行动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 峰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