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华夏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信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64元,每10份华夏鼎信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0.062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目前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仅对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0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02,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自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含当日)公开募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为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含当日)。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在发售期登录查询。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六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风股份,代码:601515)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东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1月5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