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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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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4名,实到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覃立基先生主持。

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陆胜云、孙健峰、肖泽群、赵敏、薛有冰、杨毅、吴绿秋等7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有冰、杨毅、吴绿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还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龚慧泉、王硕等2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将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前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陆胜云,男,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健峰,男,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拥有一级教师(中学)职称。现任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总法律顾问(兼);广西桂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柳州银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柳州市产业集团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柳州市元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肖泽群,男,1966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生产部部长,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敏,女,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拥有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风险控制部部长;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柳州市致美供应链管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有冰,男,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7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14年7月至今,任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杨毅,男,1977年生,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2009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广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广西本科高校经济学与财政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柳州金融学会理事、柳州会计学会理事。

吴绿秋,男,1976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柳州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外派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三、监事候选人

龚慧泉,男,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拥有经济师职称。现任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柳州市政府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硕,女,1970年生,大学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审计师职称,现任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柳州市政府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423 证券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跃进路 106-8 号汇金国际 26 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6日

至2021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未登记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至2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跃进路 106-8 号汇金国际 26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519434 传真:0772-2510401

联系人:龙立萍 吴 宁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跃进路 106-8 号汇金国际 26 层

邮政编码:545001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写明对每一位候选人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