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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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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9版)

2021-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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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修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有效期: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2021年5月12日起,由截至2022年5月12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理财期限自2021年5月12日起,由截至2022年5月12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18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理财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拟调整委托理财投资期限,有效期限(投资期限)由“截至2022年5月12日”延长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18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情况

2021年度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预期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调整后,有效期限(理财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变更为最长不超过18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分析

1、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 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审议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委托理财金额的有效期限(投资期限)进行延长,由“截至2022年5月12日”延长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18个月”,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除调整委托理财期限外,其他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6日

至2021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3日和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 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4、传真:0511-84566603

5、邮箱:wcy08@163.com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307708

传 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

邮箱:wcy08@163.com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要求编制。

2、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悖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0,000股(含130,000,000股),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002,956,03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8、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现有的《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分红等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中相关内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将有所提高,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1、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HengshunVinegar-IndustryCo.,Ltd.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股票简称及代码:恒顺醋业(600305)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杭祝鸿

董事会秘书:魏陈云

成立时间:1993年2月5日

注册资本:100,295.6032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邮政编码:212000

电话:0511-85226003

传真:0511-84566603

电子信箱:wcy08@163.com

公司网址:www.zjhengshun.com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网上贸易代理;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提升产能、产品品质,实现多品种布局,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食醋、料酒等多种调味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老字号企业,地处“中国醋都”一江苏镇江,是目前中国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食醋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唯一一家A股食醋上市公司,在引领中国醋业发展的基础上,已形成食醋、料酒、酱油、复合调味料等系列产品。公司重点打造“醋、酒、酱”三大产品品类,持续关注“主推产品”与“高端产品”的布局,深入探究食醋、酱油、料酒酿造过程中优良菌种的研究,梳理新品研发方案,构建“优化一代、上市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产品开发策略。不断重点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改善调味品产品质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领调味品行业发展。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到公司食醋、料酒、酱油、复合调味料等业务的扩产建设与配套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实现公司产品的高端化与生产能力的规模化,从而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实现由醋企龙头向调味品龙头的跨越。

2、调味品行业处于优质赛道,市场前景广阔

从扩容式竞争到挤压式竞争,我国调味品市场近年来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产量销量迅速增长,品种日益丰富,调味品行业已经成为我国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Euromonitor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由2014年的852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1,28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2%,未来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变化和人口结构的调整,调味品行业的发展也需要顺应消费者日益增长、不断升级的安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的食品消费需求,调味品行业将迎来高端化、健康化的发展趋势。

虽然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巨大但集中度较低且竞争较为激烈,调味品具有快速消费品的属性,属于完全竞争的市场,行业内充斥着大量企业的同时,CR5仅达到15%左右。今后,中小企业将面临更多的生存压力,行业优胜劣汰将加速其生命周期,大企业则将逐渐放弃价格战策略,发展策略转向产品创新和品牌营销,中小企业在产业分化中受市场份额和利润率下降的压力,生存空间受到挤压。随着业务增长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业务拓展到其他调味品品类,各品类中的品牌数量越来越多,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品牌间的竞争不再局限于某一两个品类,跨品类竞争时代已经来临。

综上所述,调味品行业市场容量广阔并且集中度较低,高端化、健康化趋势明显,头部调味品企业急需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扩张生产规模以抢占市场空间。

3、产业政策为食品行业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与质量的关注度提高,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食品产业管理的政策:

2016年8月,工信部印发《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食品工业的发展方向及工作重点是推动食品工业向安全、健康、营养、方便方向发展。(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