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组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与康润诚环境科技(烟台)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1-059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1月26日召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监事钱波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与康润诚环境科技(烟台)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详见公司2021-059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与康润诚环境科技(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润诚”)因业务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如下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执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康润诚以下类别服务自本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预计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康润诚,成立于2021年3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00MA3WB1Q698,法定代表人为梁芳,住所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09室,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分别持有康润诚51%和49%股权。康润诚的主营业务是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等。截至2021年9月30日,康润诚总资产为人民币1,000,639.9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0,639.94元。2021年3-9月,康润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9.94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持有康润诚49%股权,因此康润诚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前期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康润诚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从其母公司承揽污水处理、河道、市政、绿化等运营维护项目,预计未来的业务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下属环保科技保持良好的合作,康润诚具有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诚邦股份会议室二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6日
至2021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26日上午 9:00 至下午 2: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7832006;
传真: 0571-87832009
联系人:余书标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