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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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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1-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股票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6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止目前,公司赎回了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3,0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59,250.00元。同时,公司已经将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归还至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后,2021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累计涨幅达74.07%,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累计涨幅11.89%,同期上涨指数下跌0.41%;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涨指数;其中公司股票自2021 年11 月5日至2021 年11 月11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35.75、滚动市盈率为108.36;公司所处行业 “C36汽车制造业”的动态市盈率为35.66、滚动市盈率为29.84,公司估值较高。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1 年11月9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年11月9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巨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累计涨幅达74.07%,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累计涨幅11.89%,同期上涨指数下跌0.41%;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涨指数;其中公司股票自2021 年11 月5日至2021 年11 月11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仍以传统燃油车的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40亿元,同比增加67.04%;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上升,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5.24万元,同比增加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12.24万元,同比增加4.25%,公司利润增幅不及收入增幅。受限于下游客户芯片供应不稳定的状态,未来收入增长幅度可能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市盈率较高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35.75、滚动市盈率为108.36(同花顺 iFinD数据);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 “C36汽车制造业”的动态市盈率为35.66、滚动市盈率为29.84。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车间、仓库和生成设备的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10:00,在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1615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人员共同推举,会议由贾为先生主持。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胡明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刘金辉先生、郑云国先生、张鹏先生等提交的辞职报告,具体如下:

刘金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郑云国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张鹏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金辉先生、郑云国先生、张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贾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选举贾为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胡明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简历

贾为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先后在山东鑫苑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先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先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胡明亮先生,1978年4月出生,研究生,硕士;曾在英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主管、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5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并由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线上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将通过在线网络交流的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177,53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计划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11日,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已累计减持7,15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本次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柳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海松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耿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帅、周亚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1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以下简称“《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0.4条的规定,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形控股”),实际控制人郑功和徐俭芬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股东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合计转让依法持有的公司15,366,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11月10日办理完毕。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成形控股、股东郑功和徐俭芬与银万全盈于2021年9月3日签署了《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合计转让依法持有的公司15,366,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公告《宁波精达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1、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1年11月1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银万全盈持有公司股份15,36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成形控股、郑功、徐俭芬及银万全盈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文中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内容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股份转让其目的是对受让后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为私募投资基金委托人带来回报,且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3亿元额度进行矿产资源类企业权益性投资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与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香港联交所证券代号:01164.HK)签署认购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中广核增发的659,400,000股股票,每股价格0.52港币,投资金额合计港币342,888,000(按照投资时的相关汇率计算,约折合人民币299,831,55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21-070、2021-071、2021-072、2021-073、2021-074、2021-076、2021-077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公司继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了持有的中广核股票合计30,680,000股,处置股票损益合计为1,725.00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10%。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已处置股票累计损益合计为19,046.96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33.64%。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所持中广核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经公司初步核算,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公司出售的中广核股票资产扣除其年初账面公允价值及本次相关交易税费后,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合计约为1,440.38万元。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出售的中广核股票资产扣除其年初账面公允价值及相关交易税费后,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合计约为15,904.21万元。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尚持有中广核股票33,5065,000股。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确定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9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9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陈雷鸣先生、吕峰先生、刘晓蕾女士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朱美华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杜云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2、 本次会议议案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洋洋、王登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公司子公司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蓝节能”)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根华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9月27日起9个月,增持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费)。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许根华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1.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921.14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通知,公司子公司正蓝节能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根华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1.8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累计实施增持超过计划金额5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子公司正蓝节能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根华先生。

(二)已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许根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方式及股份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及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27日起9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不含税费)。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拟通过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许根华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1.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921.14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五、其他说明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