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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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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2021-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11月18日

●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11月18日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文简称“常汽转债”或“可转债”)将于2021年11月18日支付自2020 年11月18日至 2021年 11 月 17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3、债券代码:113550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99,242.40万元。

6、发行数量:992,424手(9,924,240张)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

8、可转债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9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11月18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93元/股。

12、最新转股价格:公司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常汽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8日起调整为9.33元/股。

13、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2日,即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5月22日至2025年11月1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信用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常汽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5、资信评估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6、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 年11月18日至 2021年 11 月 17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8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80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11月18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11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常汽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兑息发放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可转债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80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64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80 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 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底。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0.80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52330018

(二)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801575、010-85156445

(三)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四)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00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对外投资的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州”)项目在建成投产前将采用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若委托加工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控制出现偏差,或委托加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的进行补救或更换供应商,从而导致福建中州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福建中州“三明锂离子电解液添加剂和导电新材料项目”仍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评、环评、能评、消防、验收等审批手续。该项目涉及的审批程序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达产时间不如预期的风险。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和11月11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通过问询函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已于近期取得《关于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环审字【2021】B10号)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鲁发改政务【2021】151号);

3、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00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4、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周健、郑辉东、海南思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桦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及跟投平台以投前估值4700万元对福建中州增资110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福建中州直接持股46.05%,通过股权激励平台持股20.51%,公司合计持股66.56%(对应投资款10450万元),跟投平台持股3.50%(对应投资款5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5、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和11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到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福建中州项目委托加工风险

福建中州项目在建成投产前将采用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若委托加工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控制出现偏差,或委托加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的进行补救或更换供应商,从而导致福建中州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五)福建中州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福建中州“三明锂离子电解液添加剂和导电新材料项目”仍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评、环评、能评、消防、验收等审批手续。该项目涉及的审批程序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达产时间不如预期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9,049,62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7.73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9,003,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7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5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6%。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09,048,9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58,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0股。

2、会议以同意32,798,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1%,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58,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刘思典律师、陈彦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9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7);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长吴振国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沈跃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01,330,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5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5,904,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33%。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5,425,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01,294,6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9%;3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81,937,22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35,4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段君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通知,获悉徐玉锁先生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16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9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对应融资余额28,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14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6.45%,占公司总股本的19.12%,对应融资余额35,5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股东每日变动名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

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

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减持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2019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2、截至2020年5月1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合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736,997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494,963,096股的0.55%,交易均价为9.1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24,993,983.92元;所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20年5月15日起12个月,即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于2021年5月1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4、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11月17日到期。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情况及后续工作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736,997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494,963,096股的0.5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对应账户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公司28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召开及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赵洪波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左晨、蒋宝林、彭彦敏、姚宏、张铁薇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在任高管5人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丽晶、汪晓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10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36,617,642.92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前期已披露政府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在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活动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 活动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活动平台: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一一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5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8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一一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www.p5w.net。

届时,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君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蒋良波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参加本次活动,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