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2,1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5,897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1,91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59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1,1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07%;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1,0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01%;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20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4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253%;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77%;周宇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6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00%;李营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60%。
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公司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聂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526,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631%;张松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3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689%;周宇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31,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658%;李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3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董监高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而产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上述董监高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上述董监高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董监高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开发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
合作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1-07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开发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
合作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对2021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目前CCER碳交易的交易开放时间和细则尚未明确,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骏泰新材料”)签署《开发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CCER)的合作合同》,为甲方进行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CCER)开发。甲方生物质发电项目包含已投产的7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汽轮发电机组和在建的2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汽轮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后年总发电量6.68亿度,预计碳减排量45万吨。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骏泰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骏泰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222092亿元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营业务:纸浆制造、销售;纤维素、木质素及其他林产化学产品(糠醛、松节油、塔尔油、低聚糖等)及其衍生产品制造与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与销售;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骏泰新材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骏泰新材料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净利润1.39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提供劳务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权属转移。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相关资产生产运行良好,具备正常生产所必须的批准文件。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采用浮动式定价方式,实际交割时,以T+0日全国自愿减排交易所或国家指定的其他机构碳汇CCER成交价格为指导价。合作最终获得的收益在剔除成本后,甲、乙双方按3:7进行分成。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双方以优势资源积极开展合作,共同落实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CCER)开发。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开发、管理和签发合作机构。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管理和减排量备案签发的全程服务。
(二)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开发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资料,相关资料需符合CCER项目开发有关规定,同时协助乙方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CCER项目开发事宜。
(三)乙方通过专业的碳资产管理能力,选择最佳的CCER项目方法学,完成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设计,负责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必要的审批、审核和备案手续,负责甲方对CCER进行开发和利用,指导后期的资金争取和项目审计等工作。
(四)该合作最终获得的收益在剔除成本后,甲、乙双方按3:7进行分成。
(五)合作期限:不包括项目申报期限,2021年12月至2031年12月。
(六)合作规模:甲方生物质发电项目包含已投产的7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汽轮发电机组和在建的2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汽轮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后年总发电量6.68亿度,预计碳减排量45万吨。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骏泰新材料近三年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骏泰新材料生物质发电项目利用生物质废弃物作为燃料进行发电和供热,在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并降低了当地处理农林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属于国家鼓励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类型。为抓住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机遇,由公司子公司提供专业的碳资产管理能力对骏泰新材料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CCER项目开发,盘活其碳资源,争取CCER项目的减排量收益。
本次项目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开发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合作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叶蒙、刘岩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交易符合市场化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2、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生物质发电减排项目合作合同。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目前CCER碳交易的交易开放时间和细则尚未明确,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骏泰新材料未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交易,未与不同的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宿迁市亚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亚盈”)持有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591,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3%。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8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宿迁亚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80,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5%以上的股东亚盈投资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自南亚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南亚新材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南亚新材股份时,将在减持三个交易日前通过南亚新材公告减持意向,本企业合计持有的南亚新材股份低于5%时除外。
3、如本企业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7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陈东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对公司董事许绍壁,公司董事、高管彭小青、林典希及公司高管陈东松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5月31日,公司原董事、高管林典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许绍壁、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林典希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注:1、上述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许绍壁、林典希本次减持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其股份按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六个月。
二、其它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50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股份78,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3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即13,200,918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该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与大基金签订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大基金承诺如下:
大基金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以下简称“获配股票”)锁定期限为12个月,锁定期限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锁定期限内,大基金不会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转让获配股票,也不会就获配股票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等其他权利限制,但为进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明确规定的业务的情况除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8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投控”)进行投资,与深圳市鹏旺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旺”)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科力尔汽车电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科力尔投控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鹏旺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近日,广东科力尔汽车电机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深圳市鹏旺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国际中心B座3017
4、执行事务合伙人:谢江海
5、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新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科力尔汽车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2JL08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瑞辉大厦701
5、法定代表人:刘辉
6、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0日
8、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0、股权结构:
■
四、设立控股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控股孙公司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生产、发展的需要,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布局优化所做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竞争能力,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科力尔投控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新设立的控股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运行情况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3、本次投资是从公司战略出发所做的决策,但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变化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健全孙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稳步推进新设孙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科力尔汽车电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71,96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15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71,4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264%;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名,代表股份总数为5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268%。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5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26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26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94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65%;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徐涛、薛冰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一一宁波辖区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 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期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春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沈春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沈春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请求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沈春杰先生仍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沈春杰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沈春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11月10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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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18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正在进行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积极推进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南京迪威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150.33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879.33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71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叶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芳女士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叶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