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松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为63,250,2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7085%。
其中:现场参会有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3,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6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37,36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28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087,16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2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2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曹松亭、杨乐、杨如新、仰宗勇、胡俊、杨晓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曹松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
曹松亭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 选举杨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
杨乐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 选举杨如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
杨如新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 选举仰宗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
仰宗勇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5 选举胡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
胡俊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6 选举杨晓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
杨晓顺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钱晓明、祝传颂、袁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钱晓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9%。
钱晓明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 选举祝传颂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9%。
祝传颂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 选举袁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9%。
袁帅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卞勇、赵金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卞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9%。
卞勇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 选举赵金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200,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7,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9%。
赵金明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3,2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4%;反对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8,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3%;反对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春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1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曹松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战略委员会成员:曹松亭(主任委员)、杨如新、钱晓明
审计委员会:袁帅(主任委员)、祝传颂、仰宗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祝传颂(主任委员)、袁帅、杨晓顺
提名委员会:钱晓明(主任委员)、祝传颂、曹松亭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如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俊先生、杨晓顺先生、詹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仰宗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仰宗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单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金森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同意选举卞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曹松亭先生(董事长)、杨乐先生、杨如新先生、仰宗勇先生、胡俊先生、杨晓顺先生
独立董事:钱晓明先生、祝传颂先生、袁帅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曹松亭(主任委员)、杨如新、钱晓明
审计委员会:袁帅(主任委员)、祝传颂、仰宗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祝传颂(主任委员)、袁帅、杨晓顺
提名委员会:钱晓明(主任委员)、祝传颂、曹松亭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卞勇先生(监事会主席)、赵金明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周阳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总经理:杨如新先生
副总经理:胡俊先生、杨晓顺先生、詹勇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仰宗勇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 单璐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刘金森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聘任相关职务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0-2201972、0550-2201971
邮箱:yangzongyong@ahjinchun.com、shanlu@ahjinchun.com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董事离任情况:本次换届完成后,孙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保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独立董事贾政和先生、温美琴女士、王洪女士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监事离任情况:本次换届完成后,詹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3,867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李保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6,131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贾政和先生、温美琴女士、王洪女士、詹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新一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简历
1、曹松亭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来安县化肥厂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来安县八仙水泥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曹松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8,056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乐先生:1989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业务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66,680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4%,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如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3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如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3,475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仰宗勇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2021年10月,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仰宗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4,523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胡俊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科长。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3,066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杨晓顺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1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晓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3,066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钱晓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至2000年6月,任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2000年7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香港理工大学纺织及制衣学院研究员;2001年5月至今,历任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副教授、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祝传颂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师、安徽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856SH,现名: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天衍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华安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国元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603599SH)独立董事。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传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袁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伦敦大学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任伦敦国王学院助理研究员;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伦敦国王学院教师;2017年9月至今,任宁波诺丁汉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袁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简历
1、卞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杭州展宏纤维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1年7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卞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3,066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赵金明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2月至2019年2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19年3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专员。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金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阳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4月至今,历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主任、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公司工会主席;2015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非董事)
1、詹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主任;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詹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单璐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单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刘金森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进入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刘金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7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蒋振华先生、监事戴武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1-068)。公司董事蒋振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5%。公司监事戴武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36%。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其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5,230,000 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4、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蒋振华先生、戴武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7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于2021年11月10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 ,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4,9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卡倍亿铜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铜线”)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卡倍亿铜线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只需相关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5886446XG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5日
5、营业期限:自2004年03月05日 至长期
6、住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7、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8、注册资本:伍仟伍佰贰拾叁万元整
9、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卡倍亿铜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2、债务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波卡倍亿铜线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7、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0,900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铜线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11 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74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卡倍亿”)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卡倍亿在招商银行的3,000万元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电气科技、汽车电线电缆、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新能源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卡倍亿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券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海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因上海卡倍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0,900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1一06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尽晖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作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王作臣简历
王作臣,男,53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森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森工森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吉森丰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吉林省自然王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刊登于法批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近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30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的通知,获悉上述五人拟将其持有的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15.78%的股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投基金”)。本次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与运营等相关产业。目前该事项正在筹划阶段,具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若上述事宜最终达成,将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
上述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有权部门进行事前审批,其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博深股份,股票代码:002282)自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104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