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点40分
(2)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融钰集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陆璐女士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6人,代表股份233,048,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43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3人,代表股份233,015,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39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2人,代表股份33,015,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2人,代表股份33,015,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0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09,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4%;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7%。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557,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4%;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3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24,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37%;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3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3%。
2、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80,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47,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4%;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86%。
3、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32,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6%;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99,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44%;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6%。
4、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74,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5%;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41,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07%;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3%。
5、交易对价及其支付方式-针对欢乐基金的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31,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98,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23%;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6%。
6、交易对价及其支付方式-针对共青城德伦的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73,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40,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86%;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3%。
7、标的资产交割方式和步骤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31,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98,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23%;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6%。
8、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63,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9%;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30,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8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7%。
9、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21,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7%;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88,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0%。
10、业绩承诺及补偿、减值测试及补偿-业绩承诺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73,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40,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86%;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3%。
11、业绩承诺及补偿、减值测试及补偿-业绩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31,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98,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23%;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6%。
12、超额业绩奖励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659,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1%;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2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26,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2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1%。
13、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62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1%;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2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95,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0%;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2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90%。
(三)审议通过《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9%;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72,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2%;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本次交易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63,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0%;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30,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89%;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1%。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9%;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72,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2%;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8%。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63,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7%;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30,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6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1%。
(七)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9%;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72,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2%;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8%。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63,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7%;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30,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6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1%。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92,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59,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52%;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1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6%。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74,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41,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30%;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15,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2%;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2,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74,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41,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30%;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15,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2,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72%;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73,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40,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15,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1%;反对1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2,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87%;反对1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6%;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0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75,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6%;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0%;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4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4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6,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2%;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马宏继律师和陆婷律师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罗群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916,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2%)的董事罗群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罗群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在股份解除限售前,不会减持其所持股份,上述限售股份将于近期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流通时间请留意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罗群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东罗群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其持有公司股份3,91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罗群强;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拟采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5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即1,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参考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二)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董事罗群强先生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前述规定。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票数量的25%。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若本人于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
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群强先生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罗群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可能会有未达解除限售条件,不能于近期上市流通的情况。罗群强先生将在所持股份上市流通后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罗群强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罗群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罗群强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董事罗群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21年11月10日,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2,873,247.8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48.09%。
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增值税退税款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增值税退税款计入其他收益2,873,247.82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为2,873,247.82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款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证券代码:002943)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经营正常;
(四)基于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目前正在商议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处在筹划阶段,相关方案尚在论证中,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后续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融资时机不利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五)股东杨宇红先生(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群强先生(现任董事)、张国秋先生(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张靖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将于2021年11月28日锁定期满,具体解除限售的时间请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处于筹划阶段,能否实施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张国秋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罗群强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四)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一一“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
活动于2021年11月18日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至2021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3,851,9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071%。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2,475,9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2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375,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1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375,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1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3,2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38%;反对20,555,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820,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94%;反对20,555,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绮律师、吴雨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2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1-05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4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杨雪梅女士将通过网络文字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与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公司将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线上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互动交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一16:00。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晓娟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刘俊鹏女士将参加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中列示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内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
(三)公示方式:
1、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起在公司OA系统共享文件柜公示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员工可通过电话和当面问询方式进行反馈。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情况等信息。
(二)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及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