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3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曹东、齐岳、孙德泉、那丹红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代表监事刘显峰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副总经理尹凯阳,董事会秘书王慧颖。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
3、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前述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3均为普通决议案,前述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舟、李雪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6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魏明晖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魏明晖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长职务;魏明晖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魏明晖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魏明晖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魏明晖先生在任职董事长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孙德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孙德泉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孙德泉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孙德泉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孙德泉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孙德泉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4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董事会架构中取消副董事长设置,同时结合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后总股本变化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相关附件修订如下:
■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5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任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刘显峰先生的辞呈,由于工作原因,刘显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刘显峰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在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谨向刘显峰先生在公司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11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马英姿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后附),马英姿女士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马英姿女士简历
马英姿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营口港务集团合资合作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合资合作企业管理部经理兼营口港务集团法律事务部经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控制部部长。马女士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8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会议地点: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董事人数:9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翼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魏明晖先生任公司总经理、曹应峰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详情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任以下人员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战略发展委员会:张翼(主席)、周擎红、司政、魏明晖、徐颂;
2、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刘春彦(主席)、张翼、李志伟;
3、审核委员会:李志伟(主席)、周擎红、罗文达;
4、财务管理委员会:罗文达(主席)、魏明晖、李志伟。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董事长个人简历
张翼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COO)、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CEO),本公司执行董事。张先生获得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管理专业工学学士、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博士。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魏明晖,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物流事业部总经理,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辽宁港口集团滚装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本公司执行董事。魏先生获得武汉交通科技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工学硕士。
曹应峰,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营口港务集团副总经济师兼绥中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工会主席,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综合事业部总经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曹先生获得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经济专业经济学学士。
附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详情
■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7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会议地点: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监事人数: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李世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世臣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李世臣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委书记,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事业部/集团北京总部部长助理。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本公司监事。李先生获得吉林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文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受让方苏显泽是转让方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股东嘉兴起航的通知,2021年11月9日,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起航”)与苏显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嘉兴起航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显泽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13.70%。苏显泽拟以自有资金受让。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719,237,734.74元(含税价格),对应每股转让价格为38.34元(按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显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嘉兴起航控制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70%;本次权益变动后,苏显泽将直接持有公司13.70%股份,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起航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也不存在股东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股东股份转让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50%减少至5.50%,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发来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中比基金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9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中比基金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36)》。
2、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李运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李运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运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李运先生的任职资格,李运先生正式就任本行副行长。
李运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期短期融资券
(债券通)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11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期短期融资券
(债券通)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21年8月12日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2.20%,期限90天,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申万宏源证券完成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26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 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1年11月12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和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举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将尽快推进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选任公告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4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选任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1日,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颇颖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自选举日起生效,任期同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自即日起,颇颖女士亦担任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监事会对颇颖女士担任职工监事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5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总额为3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69%,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0日接到董事长刘键的辞职申请,刘键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键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键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刘键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键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刘键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持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新任董事长就任前,由副董事长许斌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刘键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1一40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近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1年11月8日簿记建档,并于11月10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03%,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本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