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140号),要求佳电股份就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同业竞争承诺延期议案被否决的后续履行安排作出说明。佳电股份经函询哈电集团并梳理相关情况,对问询函所涉问题回复如下:
一、目前构成同业竞争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主要财务数据、构成同业竞争的详细情况等,并说明未能解决同业竞争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
(一)同业竞争资产的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哈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与佳电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仅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动装”)一家公司。佳电股份与哈电动装所属领域均为电动机行业,但主要产品有较大区别,佳电股份主要业务为防爆电机、起重及冶金用电机和中小型普通电机;哈电动装主要业务为核主泵、核电机、核主泵及核电机材料、大中型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直流电机、交交变频电机、特种电机等。2009年以来,哈电集团对哈电动装业务进行重新定位,由普通电机产品向高端核电主泵相关产品转型,先后投资10亿元建设了核电设备制造基地,承担了AP1000/CAP1400核电主泵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等。哈电动装由于自身生产设备、生产场地和生产工艺布局均已固化,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厂房、设备等均属于共用资源,相关资产情况难以按产品划分清晰。
截至2021年6月30日,哈电动装总资产353,275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0,726万元;上半年实现总营业收入43,067万元,全年预计营业收入98,725万元。
(二)未解决同业竞争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近年来,佳电股份和哈电动装在普通电机市场上还存在少量的竞争,竞争产品主要集中在普通高压电机和变频电机方面。根据2011年至2019年统计数据,哈电动装年度普通高压电机和变频电机订货合同相对规模较小,且呈逐年下降趋势,2019年哈电动装普通高压电机合同收入占比佳电股份普通高压电机合同2.47%,变频电机占比为0.41%,合计约1.55%左右。从合同数据可以基本看出,两公司间的同业竞争产品占比较低,同业竞争问题对佳电股份的影响较小。
二、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后续履行安排,包括履行方式、时间节点、可行性等,你公司就督促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已采取的措施,并自查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后续履行安排
哈电集团提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方案为:佳电股份收购哈电动装51%股权,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较长。目前,哈电集团正在积极研究采用“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做为过渡性措施,委托佳电股份管理哈电动装,力争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决策程序。在委托经营期间,哈电集团将继续推进股权收购工作,计划选定2022年一季度末为新的评估基准日,重新启动审计、评估等工作,继续执行股权收购方案,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在重启审计、评估之前,哈电集团将积极捋顺电动机产业业务,并同步向相关监管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和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争取获得各相关方的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就督促控股股东履行承诺采取的措施
经自查,佳电股份董事会在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向控股股东提醒的义务,多次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发出提醒函,督促控股股东按期完成承诺事项,尤其在哈电集团同业竞争承诺延期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后,佳电股份四次书面提醒哈电集团,督促其继续履行承诺,研究制定后续解决计划及措施。2020年以来,佳电股份向哈电集团呈报的书面报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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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佳电股份董监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未来,佳电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规定,督促控股股东按要求履行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70,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一一建信理财机构专享“睿鑫”固收类封闭式产品,产品期限为183天。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将该笔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赎回本金7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270.36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合计71,270.36万元,已划至公司指定结算账户中。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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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及“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苏租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83”。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1月15日(T+2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江苏租赁本次公开发行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1年11月11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苏租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苏租转债本次发行50亿元(500万手)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1月11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苏租转债发行总额为50亿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苏租转债为4,094,627,000.00元(4,094,627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1.89%。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苏租转债为905,373,000.00元(905,373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8.11%,网上中签率为0.00876929%。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0,435,204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0,324,357,321手,即10,324,357,321,000.00元,配号总数为10,324,357,32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10,324,357,320。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1月1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1年11月15日(T+2日)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苏租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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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苏租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1年11月9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6816908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71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资本市场部
联 系 人:010-65051166
发行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7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十次收益分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和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239.9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52.85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5.81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和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18.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89.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97%。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等文件,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等文件,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文件,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结合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公司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239.9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52.85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5.81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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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25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25元;嘉实超短债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25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25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3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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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旺元60天滚动
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增加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天天基金”)、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度小满基金”)、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肯特瑞基金”)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上述销售机构将自2021年11月1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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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1月1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天天基金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天天基金网址:www.1234567.com.cn
度小满基金客服电话:95055-4
度小满基金网址:www.baiyingfund.com
肯特瑞基金客服电话:95118
肯特瑞基金网址:kenterui.j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国民生银行将自2021年11月1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1年11月1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中国民生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中国民生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中国民生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国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客服电话:95568
中国民生银行网址:www.cmbc.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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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12日(含)起恢复接受对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并适用暂停相关业务之前的业务规则。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永赢永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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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11日(含)起取消永赢永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不得高于10,000.00元的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1-067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山玻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4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山玻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0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若认购不足6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8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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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10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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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主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4,859手,包销金额为4,859,000元,包销比例为0.81%。
2021年11月12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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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电话:0539-7373381
联系人:王传秋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层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