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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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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1-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自有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78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自有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9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2,000万元

●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551,886.79元、230,188.68元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信智安盈系列242期收益凭证、信智安盈系列229期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56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9731期

● 委托理财期限:2021/11/5-2022/5/9、2021/11/8-2022/8/4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25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续前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56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期限为185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河金山”收益凭证9731期,期限为270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

三、理财产品受托方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相关意见如下:

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力争通过投资获得高于同期存款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2017年6月29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拟将公司名称修改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变更为备用名:“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经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89)。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9:15一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周四)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陶杨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333,781,5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4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48,022,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94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759,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11,758,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5,999,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759,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30%。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45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4%;反对2,3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430,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05%;反对2,32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8,44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08%;反对35,335,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423,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135%;反对35,335,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丽、罗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长春招华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5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长春招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接全资子公司长春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招华”)因项目建设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开立担保函,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49.7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68.5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春招华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泽大路恒大檀溪郡1栋1单元503号;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贾凌杰;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春招华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58,067.55万元,负债总额78,420.45万元,净资产79,647.10万元;2021年1-10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52.91万元。长春招华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长春招华向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担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意见

长春招华因项目建设需要向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开立担保函,有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促进业务发展;长春招华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61.1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3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46,251,707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9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7号)。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公司根据新规则履行相应的后续工作,并于2020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0号)。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并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96,382,800股增加至342,634,507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96,382,800股增加至342,634,507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46,251,70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经事后核查发现,报告遗漏披露了两个财务数据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和“本报告期”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原因,现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中的“一、主要财务数据:(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原报告披露为:

2021 年1-9月份同比变动情况:

2021 年7-9月份同比变动情况:

现补充披露为: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之外,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造成影响。对于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补充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交流会议纪要

证券代码:600642 证券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交流会议纪要

时 间:2021年11月10日15时

地 点: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交流会形式:电话会议

公司参与人员:谢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周鸣(证券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交流会形式:申万宏源证券、国寿资产、湖南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基金、兴全基金、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华宝信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阳光保险、中融信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资产、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者交流会中,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公司的回答要点如下:

Q1: 公司现有新能源装机规模和未来发展规划。

截至2021年9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 1302.29 万千瓦, 其中风电 165.27 万千瓦,占 12.69%;光伏发电 89.46万千瓦,占 6.87%。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新能源发电贡献权益利润 6.39 亿元。新能源装机容量、发电量及盈利水平稳步提升,公司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大力开发新能源业务。“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抓住国家行业政策调整、新能源技术革新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风能、光伏等新能源,拓展储能等新兴能源,力争未来几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迈上更高台阶。

Q2: 近期煤炭价格走势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期煤炭价格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市场供需结构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下,价格波动较大,距前期高点回调明显。煤炭价格下行,公司火电机组燃料成本压力得到有效缓解。预计,未来煤炭价格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震荡,长期有望趋于理性。

Q3: 新的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布。文件要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近期,全国有部分地区新的电力市场价格出炉,较基准价格有不同程度上浮。新的电价政策更加有利于发电企业合理疏导发电成本,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改革。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大容量、低能耗”高效火电机组的优势,持续为社会和股东创造价值。

Q4: 公司油气业务发展介绍。

公司油气业务主要由天然气管输业务和上游油气开发业务两部分组成。(1)天然气管输业务。公司投资的天然气管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上海地区唯一的天然气高压主干管网系统。自2020年起,管网公司经营模式调整为收取管输费,管输费价格由政府核定。总体看,管网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较好水平。(2)油气开发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负责东海平湖油气田的勘探、开采及销售,所开采的天然气是现阶段上海市天然气气源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公司加大新增油气项目勘探开发。2018年,公司以参与挂牌竞买的方式获得新疆柯坪南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探矿权,区块面积 2566.1 平方公里。2018年完成二维地震数据处理和解释工作,2019年完成三维地震采集,目前正开展进一步勘探工作。新的进展以公司公告为准。

Q5: 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及资金安排。

公司自1994年上市以来,在资本市场获得良好市场形象,各类评级机构常年给予公司3A评级,公司能够在不同市场以较低成本开展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27%,同行业当中属于较低水平,有较大的融资空间和发展空间。

未来,公司将结合行业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经营规划、股东回报等多重因素,多措并举满足资金需求,不断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支付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1-07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支付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8号),核准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45.15%股权和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源热电”)36.86%股权。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和2021年9月7日完成蒙东能源45.15%股权和福源热电36.86%股权的重组交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上述新增股份上市登记和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登记。

近日,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完成了蒙东能源和福源热电的重组过渡期审计,立信分别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867号)、《关于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868号)。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审计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重组协议的约定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过渡期损益。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4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本行职工监事朱于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岗位调整,朱于舟先生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内控评审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朱于舟先生的辞任自即日起生效。朱于舟先生确认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辞任有关之其他事项须通知本行股东和债权人。本行监事会对于朱于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2021年11月11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周玮女士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自选举日起生效,任期同本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周玮女士简历如下:

周玮,女,汉族,生于1977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本行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科经理、操作风险管理科经理、信用风险管理科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北碚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加入本行前,周玮女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理赔中心。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4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南都物业终止与赛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丽地产”)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的合作关系,终止向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收回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项目公司归还借款1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项目公司上述还款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股东赛丽地产向浙江南都房地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剩余借款项目公司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偿。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及赛丽地产的生产经营、资产变化情况,持续督促项目公司履行还款承诺,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21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荣泽”)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孙公司新疆泽津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泽津”),新疆荣泽占比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目前新疆泽津已经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1.名称:新疆泽津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9日

5.法定代表人:艾亮

6.营业期限:2021年11月09日至2036年11月04日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住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冬青路8-3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