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7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63.76万元,并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合计36,280.65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NKM0043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产品期限:31天,自该产品起息日(含)至该产品到期日(不含)。如发生该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的情形,该产品期限将相应提前到期调整。
5、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R1级(谨慎型)(此为招商银行自行评级)。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1日
7、起息日:2021年11月12日
8、清算日:2021年12月13日
9、挂钩标的:黄金
10、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56%或2.85%或 3.05%(年化)。招商银行不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投资者收益可能为0。
11、关于黄金价格的观察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的中间价。
期末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以美元计价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Index”每日公布。
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该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考挂钩标的前一个有效厘定的定盘价格,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2、结构性存款收益的确定:
产品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该产品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的市场交易价格。
(1)如果期末价格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该产品到期利率为2.8500000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2)如果期末价格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该产品到期利率为3.0500000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3)如果期末价格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该产品到期利率为1.5600000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13、费用:该产品无认购费。该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4、交易方式:根据合同柜台交易
15、流动性安排:该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该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招商银行宣布的该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产品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在该种情形下,招商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结构性存款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投资者确认并同意,招商银行在上述渠道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即视为已送达投资人,投资人在公告约定期限内无异议即为接受公告内容并对其生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36。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招商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5,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6,988.8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67%。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1月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核查并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及时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5期
●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理药业”)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200.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7KMA20214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将2018年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原制剂车间2010版GMP技术改造项目”、“中药天然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和“动物实验室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历年所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后续将结合自身情况及使用计划将上述永久补流资金存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公司大理南诏支行(账号:53001716038050353129)。
扣减上述计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剩余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银行。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联系标的进行投资和管理。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6,000.00万元,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该产品风险评级为PR1,符合风险较低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137,941.04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119.6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息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授权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确保募集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大理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大理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大理药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大理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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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006(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4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1-044、2021-06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其中不含税发行费1,509.43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0.57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60.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140.47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购买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006,具体内容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事前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筹划与风险评估,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过程编制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审计部负责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参与投资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参与投资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委托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以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委托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092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8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2期14号产品(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14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以上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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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588,032,730.09元,此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1%,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1-044、2021-06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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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东普新材料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东普新材料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普新材料”)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与交易对方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签订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履行完成审核及评估备案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购买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近期,公司已根据《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完成东普新材料股权转让交割及其股东信息、董监事、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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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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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并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上海浦东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上述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上海浦东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已签署,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浦东智造基金”或“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全体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实缴。
(一)浦东智造基金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AFUXE7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自2021年08月27日至2028年08月26日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情况
备案编码:SSW789
基金名称: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盛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年11月09日
(三)基金出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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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1、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一上海盛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出资并发起设立浦东智造基金,预计对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