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隆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112
转债代码:113580 转债简称:康隆转债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隆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2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
● 赎回价格:100.460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1月19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1月19日)起,“康隆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康隆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赎回登记日)仅剩5个交易日,特提醒“康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投资者持有的“康隆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者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因目前“康隆转债”的市场价格与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100.460元/张)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1月18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康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163元/股),根据《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康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康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康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康隆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康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0.163元/股),已触发“康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1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康隆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60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2日)票面利率为0.80%;
计息天数: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11月19日(算头不算尾)共210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80%×210/365=0.460元(四舍五入);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60=100.460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60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68元(税后)。可转换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60元(含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底。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6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康隆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康隆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康隆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1月19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康隆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收市前(含当日),“康隆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5.51元/股,转为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1月19日)起,“康隆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康隆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15.51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康隆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康隆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与“康隆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康隆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金额5,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6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正常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委托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9号)核准,三祥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66,3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2.24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216,886,784.69元已于2021年9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23,6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076,344.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6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4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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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购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认购金额:5,000.00万元
4)产品预期收益率:1.54%-3.30%
5)认购/申购确认日:2021年11月10日
6)投资到期日:2022年1月9日
7)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3.30%×n1/N +1.54%×n2/N,3.30%及1.54%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4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3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建设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39),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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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62,736,936.42元,此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9.70%,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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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2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江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衢州江山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31期C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2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58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83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5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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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31期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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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资金投向为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工商银行(601398)为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工商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拟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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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登记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4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华荣
联系电话:0769-27284805
联系传真:0769-81833821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16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文。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同意、反对、弃权票;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76 投票简称:达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填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表决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8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8
转债代码:113048 转债简称:晶科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一柯金龙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46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20.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柯金龙先生累计质押29,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5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柯金龙先生通知,柯金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4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11日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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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柯金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0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晶科转债”,债券代码“113048”。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晶科转债”自2021年10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晶科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46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46元/股的130%,即7.10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7.10元/股,将触发“晶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晶科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晶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晶科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1833288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