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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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代表人诉讼有何特别

2021-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什么是中国特色的集团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它与普通代表人诉讼有什么区别?

按照新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启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公告期间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可以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

它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诉讼代表人不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保护机构;

诉讼加入原则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默示加入”,能够扩大投资者保护的范围,更好发挥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诉讼效果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一次性解决纠纷,但也意味着相关责任人短期内面临巨额赔偿,增大了破产风险,增加获得赔偿的不确定性。

这两种诉讼方式各有优劣,无论哪种方式都是落实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威慑违法行为人的重要举措。在具体个案中采用哪种诉讼方式更有利,需要结合个案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