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1-07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鉴于本次收购股权的评估报告还未出具,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3,197.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1-07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何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鉴于本次收购股权的评估报告还未出具,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监事何方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全体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7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实业”)收购其所持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国联”)58.2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及相关程序:公司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关联董事汤兴良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以2021年9月30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开展审计、评估工作。鉴于本次收购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根据预评估情况,中设国联58.25%股权的预估交易价格不高于3.3亿元。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经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履行相关评估备案程序。
● 本次交易对手方国联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同一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人发生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交易如下:公司于2021年5月向国联实业购买了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4,95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关于完成锡东环保股权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除此以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金额尚未最终确定,还需履行进一步审议程序,并按照国资管理规定履行评估备案程序。目前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华光环能拟现金收购国联实业持有的中设国联58.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设国联58.25%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金额将以独立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江苏普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中设国联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目前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评估报告尚未出具。根据预评估情况,中设国联58.25%股权的预估交易价格不高于3.3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联实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联实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由于本次交易金额尚未最终确认,尚无法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是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联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自:1992年05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许可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国联集团持有国联实业100%的股权。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其他情况说明
除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外,公司董事汤兴良担任国联实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建伟担任国联实业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
(一)中设国联基本情况
名称: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区A栋202
法定代表人:杭健科
注册资本:47,899.83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新能源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安装、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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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次股权转让外,最近12个月内,中设国联未进行过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二)中设国联主要经营情况
中设国联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开发、投资、运营维护。中设国联在全国多地开展光伏开发、运营业务,为社会提供绿色、清洁的新能源。目前中设国联在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西、广东等多省市地区拥有37个光伏运营项目,总计项目容量277.45MW。
中设国联2019年完成发电量265.35MWH,实现电力销售及电价补贴收入2.28亿元,2020年完成发电量273.63MWH,实现电力销售及电价补贴收入2.31亿元。2021年1-9月完成发电量228.86MWH,实现电力销售及电价补贴收入1.98亿元。
(三)中设国联主要财务数据
中设国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中设国联2020年度、2021年1-9月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审计报告文号:中证天通【2021】审字第1800015号)。
(四)评估情况
最近12个月内,除因本次股权收购进行的评估事项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普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工作,并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评估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
(五)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经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后确定。鉴于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尚未出具,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它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设国联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未向中设国联提供担保,也未委托中设国联理财,中设国联亦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上市公司与中设国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分别在公司的年度报告、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加强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新的清洁能源中,光伏发电将逐步占据国家电力能源的重要地位。中设国联作为拥有开发运营能力以及成熟运营项目的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企业,能够提供专业的光伏发电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同时,随着上游组件制造成本降低、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大幅提高,光伏电站项目单位投资成本下降较为明显,发电效率不断提升,光伏电站投资及商业运营行业将迎来发展机遇。华光环能通过收购中设国联,在能源板块加强了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设国联58.25%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设国联目前已在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西、广东等多个省市地区拥有37个运营项目,总计项目容量277.45MW。中设国联2019年完成发电量265.35MWH,实现电力销售及电价补贴收入2.28亿元,2020年完成发电量273.63MWH,实现电力销售及电价补贴收入2.31亿元,2021年1-9月完成发电量228.86MMWH,实现电力销售及电价补贴收入1.98亿元。根据中设国联的历史经营业绩,预期可增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存在交易完成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升公司的股东回报水平。
(三)减少公司关联交易,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
通过本次交易,中设国联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设国联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共计2.76亿元,除对控股子企业担保外,中设国联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中设国联不存在委托理财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监事何方女士回避表决,其余2名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25%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尚未确定,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数据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公司将在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确定交易对价的具体金额。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收购中设国联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中设国联58.25%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最终价格尚未确定,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数据为依据,公司将在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确定交易对价的具体金额,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在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确定交易对价的具体金额,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届时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尚需经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履行相关评估备案程序。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实业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于2021年5月向国联实业购买了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4,95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如期按约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关于完成锡东环保股权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除此以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7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本扩建项目垃圾处理规模 400 t/d,建设期 20 个月,运营期 26 年。
● 投资金额: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总投资约 23,197.65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政府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根据实际建设执行,存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可能出现偏差的风险。
2、本次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建设进程等情况进一步调整。本次建设项目尚未与政府相关部门正式签署相关经营合同,项目收益水平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吉林省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公主岭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3-2030)规划,结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向综合环保领域深化转型的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主岭德联”)拟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2016 年 3 月,公司投资成立公主岭德联,负责承担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运营期30年),总规模800吨/日,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400t/d,已于2019年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营。本次拟扩建二期项目,垃圾处理规模 400 t/d,建设期 20 个月,运营期 26 年,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3,197.6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4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和1×6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较好解决公主岭市垃圾日益增长,填埋库容趋于饱和,无法继续满足垃圾处理的场地需求,协助实现公主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二)上述项目投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日处理生活垃圾量400t/d项目;建设规模为1×400t/d(垃圾处理量)机械炉排炉,1条“SNCR脱硝+半干法+活性炭+干法+布袋除尘”烟气净化系统,1×6MW纯凝机组。
项目投资金额:本工程总投资额 23,197.65 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 22,361.27 万元,工程静态投资中主辅生产工程投资 18,662.98 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公主岭市环岭乡红旗村,目前已投产的一期建设厂址位于公主岭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扩建项目拟选厂址利用原有预留扩建场地。
项目用地面积:厂址面积:30984.26㎡,本期新征地面积870㎡。
项目建设单位: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服务对象及范围:公主岭市全域和伊通满族自治县
项目投资方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23,197.65 万元,计划采用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的形式。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 20 个月,预计于2023年完成竣工交付并投运。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由公主岭德联建设运行的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一条 400t/d 炉排炉型焚烧线与一台 6.0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于2019年7月进入商业运行。由于公主岭市垃圾处理需求日益增长,填埋库容趋于饱和,无法继续满足垃圾处理的场地需求,且一期项目余热炉蒸发量已处于超负荷状态,垃圾焚烧处理规模 400 t/d 已不能满足处理目前公主岭市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规模的需求,因此,为解决公主岭市的城市垃圾问题,并根据《吉林省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主岭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3-2030)规划要求,公司决定由公主岭德联继续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新增城市垃圾日处理能力400吨,预计年新增处理量约22万吨/年,可协助实现公主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 23,197.65 万元。根据财务分析初步测算,按照项目运营期26年,假设上网电价为0.5752元/千瓦时、垃圾处理费为56元/吨,至运营期末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约为8.76%。
(三)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次建设项目已取得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23号),项目涉及的土地、项目设计和建设等尚需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设并运营了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完全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能力、资源和业绩。本次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建设,将对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增加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加公司相关收益。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固废处置业务的发展空间。
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项目设计和建设等尚需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
本次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建设进程等情况进一步调整。本次建设项目尚未与政府相关部门正式签署相关经营合同,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收益水平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