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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动人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88,004,846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4.96%。

2、上市公司实施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增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比例达到6.7%。

3、截止2021年1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23,99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5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雪松实业”)、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君凯”)、广州市臻堃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臻堃贸易”)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033,718,204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8.23%。因公司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减持等原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23,998,700股股份,持股比例变为46.58%。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的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臻堃贸易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004,846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4.96%,具体如下:

2、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2,9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35号”文同意,公司299,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 年9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齐翔转2”于2021年2月26日开始转股,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总股本因“齐翔转2”转股累计增加291,862,267股。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802,510,119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842,607,039股(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总股本1,775,209,253股;因“齐翔转2”转股增加291,862,267股,包含优先使用公司回购股份转股数额为26,974,600股;因202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802,510,119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 1:本报告书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注 2:齐翔集团、雪松实业、广州君凯、臻堃贸易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 于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 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除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框架 协议或战略协议。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天津渤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渤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9月15日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压力管道设计;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乡、村庄规划的编制,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压力容器及设备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描图、晒图、打字;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配件、电气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管道安装;出版《天津化工》期刊;利用《天津化工》杂志发布国内广告;化工技术服务、咨询、计算机检索、联网、资料翻译、承办技术交流会议;文献资料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渤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以技术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集科研开发、工程咨询、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服务于一体,具有较强工程项目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是智力密集、技术密集的科技型国有企业。该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完成过的千余项大、中型工程项目中,有一百余项设计工程获得了国家、部及市级的奖励。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渤化工程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1、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发挥双方在产业、资本、技术、人才、成果、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加强可降解塑料、高端化工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加强可降解塑料、高端化工等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水平。

(二)合作内容

双方基于各自优势和需求,在可降解塑料PBS/PBAT、顺酐装置节能降耗和顺酐下游BDO及其他下游新材料、高端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平台共建等方面的全面合作,并建立组织保障。

具体合作机制如下:

1、设立课题组。双方联合设立课题组,负责双方的全面合作。

2、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合作。公司围绕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选择相关项目,与天津渤化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和开展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工作。

3、平台共建合作。双方达成共建齐翔-天津渤化工程研究平台的意向,公司提供建设资金、场地、人员等相关支持,天津渤化提供技术、人才、成果等方面支持,详细方案由课题组根据具体项目制定,并根据需要具体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三)其他事项

1、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2、知识产权。双方共享具体合作项目的知识产权,具体共享方式另行协商约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意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产业链和产品,结合天津渤化的技术、人才、成果等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助推天津渤化与区域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公司在可降解塑料、高端化工等领域内的技术应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合作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天津渤化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齐翔腾达

股 票 代 码:002408

债 券 简 称:齐翔转2

债 券 代 码:128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首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减持、被动稀释)

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恒骏街4号405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

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恒骏街4号405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减持、被动稀释)

一致行动人:广州市臻堃贸易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恒骏街4号405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减持)

签 署 日 期:2021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

公司名称: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首

法定代表人:陈晖

注册资本:4,547.94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5706040346P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橡胶及制品;销售民用建材、汽车配件、电气仪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业务);代收水、电费;货币对外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雪松实业

公司名称: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恒骏街4号405房

法定代表人:范佳昱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508498R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技术进出口;酒店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房地产估价;土地评估;工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2:广州君凯

公司名称: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恒骏街4号405房

法定代表人:范佳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22827679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酒店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房地产估价;土地评估;工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成品油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酒类批发;资产评估服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3:臻堃贸易

公司名称:广州市臻堃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恒骏街4号405房

法定代表人:范佳昱

注册资本:23,400万港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1512979Q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黄金制品批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钢材批发。

齐翔集团、雪松实业、广州君凯、臻堃贸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基本情况

(一)齐翔集团

(二)雪松实业

(三)广州君凯

(四)臻堃贸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上市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6.6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同一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具体股权关系如下图: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安排原因,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8,004,846股,减持股数占当时总股本的4.96%。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

2、上市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 年4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齐翔集团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广州君凯、臻堃贸易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广州君凯、臻堃贸易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033,718,204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8.23%。

因公司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减持等原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截至2021年11月10日,上述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23,998,700股股份,持股比例变为46.58%。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本报告书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注 2:齐翔集团、雪松实业、广州君凯、臻堃贸易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004,846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4.96%,具体如下:

2、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2,9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35号”文同意,公司299,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 年9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齐翔转2”于2021年2月26日开始转股,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总股本因“齐翔转2”转股累计增加291,862,267股。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802,510,119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842,607,039股(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总股本1,775,209,253股;因“齐翔转2”转股增加291,862,267股,包含优先使用公司回购股份转股数额为26,974,600股;因202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802,510,119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071,409,475股;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30,902股;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6,109,040股。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 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州市臻堃贸易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11月1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