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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2021-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于2021年5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号)。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等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正根据非公开发行相关规定积极有序地推进相关事项,相关进展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