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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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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

至2021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于静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11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资料将于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 个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 合伙企业股东的登记方法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方法参照以上方式进行登记。

(五) 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7:00。

(六)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建议现场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三) 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号:100022

联系电话:010-85670603

电子邮箱:ir@bloomagebiotech.com

联系人:李亦争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1: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

2、委托人应按附件2所示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投票方式填写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自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远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刘恋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推举董事蔡德钩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王英杰先生、冯进新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蔡德钩先生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1-020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开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第3、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杰、饶倩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2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瀚贸易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13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3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瀚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131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3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现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瀚贸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中瀚贸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桐乡市中瀚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章四夕

4.执行董事:章四夕

5.监事:钱学明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061号1幢101室

8.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瀚贸易总资产为1,064,626.79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44.65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064,382.14元人民币。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中瀚贸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中瀚贸易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1-037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被担保人名称: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作的担保余额总计为21,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3.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银行综合授信协议,金额5,000万元,由物资公司及其下属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共同使用,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为其提供担保,同时物资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分别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所属公司为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时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可按银行要求提供互相担保,总额度为44,000万元,期限两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1-003号公告。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物资公司注册资本2,957万元,主营印刷所需纸张、印刷材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购销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物资公司资产总额32,730.49万元,负债总额23,688.15万元,净资产9,042.34万元(已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物资公司资产总额30,788.81万元,负债总额20,828.70万元,净资产9,960.11万元(未审计)。本公司现持有物资公司100%的股权。

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印刷所需纸张、印刷材料、包装装潢、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购销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086.34万元,负债总额5,981.14万元,净资产5,105.20万元(已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305.86万元,负债总额5,645.82万元,净资产5,660.04万元(未审计)。物资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印刷设备及器材、油墨、包装装璜材料、纸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印刷设备现场安装及维修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09.41万元,负债总额1,807.49万元,净资产1,001.92万元(已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586.51万元,负债总额1,491.50万元,净资产1,095.01万元(未审计)。物资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物资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办理银行综合授信5,000万元,由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使用,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期限为一年,由北方图书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物资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发展,同意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申请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时物资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52,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均为21.97%。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5日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6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SAMUEL NIAN LIU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刘一川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汪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翁文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382,64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8.61%,占公司总股本的28.62%,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70,224,13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7,34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0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9%,对应融资余额33,455.00万元。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博汇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博汇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博汇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博汇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