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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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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0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亿嘉和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付云女士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朱付云、姜杰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许春山、兰新力及独立董事苏中一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武常岐、黄建伟、毛义强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伟、曹雨麒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严宝祥、郝俊华、江辉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王新建、卢君及财务总监王立杰因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郝俊华先生、张晋博先生及江辉女士3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2,200股,因其均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10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修订内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人员及3名未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17.8164万股,回购价格13.101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0,672.8564万股变更为20,655.0400万股,注册资本由20,672.8564万元变更为20,655.0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以及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

2、申报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杨赟

4、联系电话:025-58520952

5、联系传真:025-83168160

6、邮政编码:210012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1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南京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诗洁”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21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就上述报告书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一、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之“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第二段: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二、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部分:

更正前: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是□ 否√”

除上述更正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嘉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亿嘉和

股票代码:6036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6幢1层102-18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6幢1层102-18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赛新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李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42911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5-05-18 至 2025-05-17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6幢1层102-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常州博与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赛新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赛新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26ULB74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21-08-19 至-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2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基本情况

李杰:男,南京诗洁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中国南京,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亿嘉和股份4.9758%,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南京诗洁因自身资金的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拟在该公告披露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8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京诗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30%。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截至2021年9月23日,南京诗洁持有公司股份11,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至5.4119%。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12日期间,南京诗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1,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61%。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诗洁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由12,348,000股变更为10,286,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730%变更为4.975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诗洁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9730%减少至4.975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份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2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1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赛新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5幢(亿嘉和证券法务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 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赛新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