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
履行期限的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

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于2020年2月28日和2021年1月22日出具了《声明与承诺》(以下简称“前次承诺”),对2020年重组置入资产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和土地权属瑕疵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受疫情持续影响及地方空间规划等原因,部分房屋建筑物的产权和土地权属办结时间存在无法按时完成的可能,津诚资本拟就相关承诺申请延期履行,并保证上市公司、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除上述承诺期限延期外,前次承诺的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一、前次承诺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2020 年公司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津诚资本于2020年2月28日对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瑕疵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就国开新能源部分子公司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积极协助国开新能源最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次重组置入资产中尚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所对应的权属证书;在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2个月内协调有关部门办结取得在该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

就国开新能源部分子公司对于本次重组置入资产中在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最迟本承诺函签署后12个月内办结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

2021年1月22日,津诚资本承诺对国开新能源子公司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一期及二期项目、宁夏嘉润农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红寺堡项目、邯能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属英利涉县项目和枣庄国开昊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一期项目等4家子公司合计5个电站相关产权证书涉及前次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进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 12月31日前办结上述五个电站的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如上市公司、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因上述五个电站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办理事宜遭受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予以足额补偿。

除上述项目的承诺期限延长外,前次承诺中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二、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高度重视承诺的实际履行,经过积极推进,相关产权证书已办结大部分,完成情况如下:

(一)房产情况

承诺履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持续推进各子公司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办理,并已取得大部分房产的权属证书。

1、已办结房产情况

津诚资本前两次承诺中涉及的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的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的房产面积总计16,301.77 平方米,涉及10家子公司下属14个电站的权属证书。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毕8家子公司下属11个电站的权属证书,涉及房产面积共计11,941.61 平方米,占需办证房产面积的73.25%,具体如下:

2、未办结房产证书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前述承诺应办结尚未办结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的项目具体如下:

上述3家子公司下属4个电站的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目前办理进展低于预期,主要系受当地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产权手续不同程度迟滞,造成相关承诺预计无法如期履行,相关权利主体仍在积极推进权属证书的办理工作。

(二)土地情况

津诚资本于2020年2月28日所作承诺中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对应权属证书的土地,涉及国开新能源 12 家子公司的 17 宗地,主要分布在宁夏、安徽、山西、新疆、江西、河北和山东。截至目前,宁夏区域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1宗土地和安徽区域合肥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1宗土地权属证书已办理完毕。

1、已办结土地情况

已办理完毕2家子公司下属2宗土地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2、未办结土地使用权证书情况

截至目前,下述项目正在办理中:

上述项目中,山西区域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2宗、新疆区域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宗和江西区域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宗,合计4宗土地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受新冠疫情影响,办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河北区域8宗和山东区域3个风机点位,因所在省份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尚未确定,且受新冠疫情影响,办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上述相关权利主体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办理工作,鉴于疫情不确定因素较大,申请上述承诺期限延期。

三、延期后的承诺

鉴于上述瑕疵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均为公司生产经营类资产,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津诚资本于近日出具《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声明与承诺》,承诺将上述13家子公司的18个电站相关产权证书涉及前次承诺履行期限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结上述未办结的4个电站的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结上述未办结的14个电站的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书,并在取得相应土地产权证书之后的24个月取得相应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

如上市公司、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因上述4个电站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及上述14个电站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办理事宜遭受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予以足额补偿。

除上述项目的承诺期限延长外,本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签署的《声明与承诺》中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和土地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符合瑕疵房产和土地权属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承诺的方案符合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产权瑕疵事项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0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符合瑕疵房产和土地产权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震先生、杨睿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

至2021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

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1月26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 真: 010-50950529

邮 箱: IR@cdb-energy.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三)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1、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0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白瓅琨监事长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本议案关联监事白瓅琨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