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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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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请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1-088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请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5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副总经理石建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请辞报告,石建祥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辞副总经理职务,之后仍将继续为公司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石建祥先生的请辞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石建祥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石建祥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规范履职,公司董事会对石建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石建祥先生的请辞报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6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4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202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决议公告。)

2021年11月15日, 上述资金中3,000万元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1-02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共收到11名董事的书面表决意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铁2020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10:00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费功全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22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7,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费功全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制定,可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制定该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子公司的股东借款转增为资本公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借款28,493,148.60元转增为其资本公积;同意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借款26,951,441.50元转增为其资本公积。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将子公司的股东借款转增为资本公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1年12月1日15:0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证券部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准备会议材料并发出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73)。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以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7,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4,981.4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7,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视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7,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含新设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公司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二)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三)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

(4)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业务开展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已经对《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了解和审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7,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对此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71,422.3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0%,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4,981.4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96%,公司无逾期担保。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作为关联方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费功全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费伟先生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公司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4.90%的股份。

(二)费功全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授信计划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8,0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五、本次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日 15:00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1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详见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费伟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1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1楼

电话:028-86155325

联系人:张薇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11:00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朝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将子公司的股东借款转增为资本公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名称:

1.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

2.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津海天”)

● 转增金额:

1.经蒲江达海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将各股东以往来款形式借给蒲江达海的资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转为资本公积,其中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28,493,148.60元;

2.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新津海天提供的股东借款26,951,441.50元转增为新津海天的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新津海天100%股权。

● 特别提示:本次对蒲江达海、新津海天增资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蒲江达海发展需要,为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抗风险能力,经蒲江达海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将前期各股东以往来款形式借给蒲江达海的资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转为资本公积,其中:蒲江达海与公司的往来款金额28,493,148.60元、与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金额3,263,820.00元、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金额293,743.80元、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金额293,743.80元、与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的往来款金额293,743.80元,共计32,638,200.00元。往来款转增资本公积后蒲江达海注册资本不变,仍为54,397,000.00 元,公司仍持有其87.30%股权,蒲江达海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新津海天的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以持有的新津海天26,951,441.50元人民币债权转增为新津海天的资本公积,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新津海天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子公司的股东借款转增为资本公积的议案》。

(三)本次对蒲江达海、新津海天增资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蒲江达海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直

3、注册资本:54,397,000元,分别由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出资47,487,300元,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439,700元,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0,000元,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出资490,000元,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490,000元。

4、成立日期:2019年5月14日

5、住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飞龙路59号1栋1单元4层5号

6、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排水工程设计服务;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调试;污水管网设计、施工及维护;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7、蒲江达海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2020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3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新津海天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伍刚

3、注册资本:1,010万元

4、成立日期:2005年3月14日

5、住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280号附11号1层

6、经营范围:自来水管道设计、安装、维修;集中式供水(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按核定的项目和时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新津海天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2020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3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转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增系基于蒲江达海和新津海天目前的经营发展状况、结合公司整体利益所作出慎重决策,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 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2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7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0年本公司IPO尚未完成,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是在IPO审计基础上的补充审计,单独针对此部分的审计费用为42.4万元,2020年度未审计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基于以上情况,本年度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不宜直接比较。

二、拟续聘会计事所务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查相关资料并结合信永中和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信永中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对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予以认可,对本次续聘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要求,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22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现代集团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一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现代集团拟将持有的250,512,797股华建集团A股股票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从而有利于优化国资布局、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落实上海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要求。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华建集团股票,现代集团持有华建集团A股349,135,708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5.0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华建集团A股250,512,797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39.50%;现代集团持有华建集团A股98,622,911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15.55%。本次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现代集团变更为上海国投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现代集团变更为上海市国资委,最终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未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现代集团持有华建集团349,135,708股股票,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5.05%;本次权益变动后,现代集团持有华建集团A股98,622,911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15.55%。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将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现代集团变更为上海国投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现代集团变更为上海市国资委,最终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无偿划转。2021年11月15日,现代集团与上海国投公司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现代集团将持有的250,512,797股华建集团A股股票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划转方案

双方同意,划出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划入方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250,512,797股华建集团A股股票(占华建集团总股本的39.50%,以下简称为“划转标的”),划入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自划出方受让划转标的。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对价。

2、职工安置

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仅涉及华建集团部分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与华建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无偿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3、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已由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本次无偿划转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三、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现代集团持有的华建集团250,512,797股股票权属清晰,均为非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属转移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2021年11月15日,现代集团召开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2、划出方和划入方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华建集团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华建集团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华建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11月15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11月15日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