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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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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9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2020-102)。

截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8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21-030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祖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祖元先生因工作调整,为了集中精力投入酒店板块的经营和发展,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祖元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刘祖元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本公司对其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5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超短期融资券名称: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1浙小商SCP009)

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2104113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日

起息日:2021年11月15日

兑付日:2022年8月12日

计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发行利率:2.87%

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山铝业”)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建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建波先生认为公司目前战略规划明确、市场定位清晰,以汽车轻量化、航空板等产品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产销量不断取得突破,经营业绩持续实现增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性,且宋建波先生同时担任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后续其主要精力将投入到南山集团及裕龙石化项目中,特申请辞去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宋建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辞职后,宋建波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关注上市公司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建波先生持有公司6,175,000股股票。宋建波先生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宋建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宋建波先生的辞职申请。

宋建波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历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等关键职务,将南山铝业由单纯的铝型材加工企业发展为目前集上游能源冶炼、下游深加工产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现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汽车板产品领域龙头企业,其对于公司的发展及战略规划、产品布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宋建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聚焦主业,始终对标国际一流铝加工名企,积极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产业链,发展下游深加工,完成了中国罐料产品、铝箔产品的进口替代,推动了国产化进程,同时为公司目前打造高端加工龙头企业奠定了技术、体系基础。

公司董事会对于宋建波先生的辛勤努力及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宋建波先生申请辞职,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名隋来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隋来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认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选举议案后,公司将及时完成专门委员会委员变更工作,并及时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宏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经理吕正风先生提名聘任马宏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马宏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马宏亚先生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马宏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隋来智先生:男,汉族,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南山铝材总厂总经理助理兼建材销售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南山铝材总厂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南山铝材总厂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南山铝材总厂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简历:

马宏亚先生:男,汉族,1963年出生,博士学位。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法国Aubert&Duval奥伯杜瓦公司驻华首席代表、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南山锻造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

至2021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联系人:邢栋 联系电话:0535-8666352

传真:0535-8616230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265706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为海外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融资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吕正风先生签署银行授信担保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1、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议案6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议案1、议案3、议案5、议案6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议案3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浩、王珺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1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根据回购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333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工作日的8: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3、联系人:邢栋;

4、邮政编码:265706;

5、联系电话:0535-8666352;

6、传真号码:0535-8616230;

7、电子邮箱:600219@nanshan.com.cn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11月5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他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除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传真号码:0752-2655999

(4)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1年8月31日,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赛西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大力布局智能驾驶的相关技术,完善超声波雷达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司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的优势,公司拟以9.55元/股的价格以自有资金购买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3位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和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科信”)合计持有的7.02%的股权,交易金额共计73,676,2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根据此前公司与各交易对手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应于9月30日前以每股9.55元的价格与深创投、广东红土和红土科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进行股份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105条规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公司在2021年9月份无合适交易窗口进行股份交易,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股份交易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3、鉴于德赛西威与奥迪威未来的长远合作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奥迪威对补全德赛西威感知融合方案仍有较好的协同价值。交易各方在保证交易合法、合规且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对交易价格进行了重新的商定,拟以14.21元/股,购买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奥迪威7.02%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约109,627,110元人民币。交易各方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交割。

针对上述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根据上述重新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以14.21元/股,购买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奥迪威7.02%的股权,交易各方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交割。截止2021年11月12日,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上述股权的交割,交割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奥迪威7.02%的股权。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