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 月 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实际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兴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1年11月16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张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张良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31楼
电话:0755-8374 7939
电子邮箱:segcl@segcl.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之翔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刘瑞泉律师、陈思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世红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在2021年度授信额度内增加用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律师:刘瑞泉、陈思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5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11月9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利斯”)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向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提供20,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被担保方北京得利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状况,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被担保方咸阳得利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二级子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资产状况和经济效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状况,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公维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为融资租赁物,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公司顺利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担保范围为租赁合同项下应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议案》
根据咸阳得利斯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咸阳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拟将咸阳得利斯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
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5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5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利斯”)、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提供贷款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得利斯拟向北京农商银行昌平支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咸阳得利斯因“咸阳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20,000万元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7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咸阳得利斯以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因被担保方咸阳得利斯及北京得利斯资产负债率均超70%,且咸阳得利斯项目贷款金额超净资产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得利斯
1、公司名称: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00054125U
3、成立日期:1994年07月06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郑英伟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乡定福皇庄路西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肉制品、速冻食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批发预包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家具、钢材、服装鞋帽、新鲜水果、蔬菜、工艺美术品、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肉制品、速冻食品、销售食品、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北京得利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经查询,北京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咸阳得利斯
1、公司名称: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22MA6XY6DL42
3、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公维永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园区二路西段路北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生猪屠宰;家禽屠宰;牲畜屠宰;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咸阳得利斯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10、经查询,咸阳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咸阳得利斯为“咸阳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主体,相关销售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得利斯”)进行,其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涉及的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控制风险。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被担保方北京得利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状况,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被担保方咸阳得利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二级子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资产状况和经济效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状况,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总额度为42,000万元 (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98%,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5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5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为融资租赁物,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申请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同路”)及公司关联方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81671.092200万美元
6、成立时间:1991年9月13日
7、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
■
10、与公司关联关系: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远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远东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标的资产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标的资产):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4、标的资产价值:约6,126万元人民币
5、融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6、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远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7、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8、留购价款:租赁期满后,公司支付1,000元购回租赁物。
9、标的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标的资产所有权归远东租赁所有,公司拥有使用权;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标的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10、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及公司关联方得利斯集团为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尚未与远东租赁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5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5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同路”)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详见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50888758G
3、成立日期:2003年6月20日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5、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429.35万元
7、注册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8、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低温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及其他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肉制品及其他速冻食品、糕点、其他食品;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调味料、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动物副产品、食品机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钢材、五金工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担保方潍坊同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潍坊同路尚未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6,0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潍坊同路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总额度为42,000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98%,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5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5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议案》。
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得利斯”)持有其100%股份。公司根据咸阳得利斯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咸阳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拟将咸阳得利斯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22MA6XY6DL42
3、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公维永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园区二路西段路北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生猪屠宰;家禽屠宰;牲畜屠宰;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咸阳得利斯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10、经查询,咸阳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咸阳得利斯为“咸阳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主体,相关销售业务由陕西得利斯进行,其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3、增资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咸阳得利斯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确定的,有利于加快相关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整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5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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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9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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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1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号2幢和合大厦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7人,代表股份243,784,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47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股份236,82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452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95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89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7人,代表股份36,004,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29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29,046,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95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8947%。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784,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双环传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1-14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