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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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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占龙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2,062,7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2,001,5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庄占龙、苏芳、黄国荣、袁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庄占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2选举苏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3选举黄国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4选举袁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希胜、胡学龙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林希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2选举胡学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庄汉鹏、李林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汤启辉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庄汉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2选举李林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2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4、审议《关于拟新增关联方暨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袁怡通过招商国际通过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6,528股,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6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6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宏、陈庆愿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庄占龙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庄占龙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各主任委员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袁怡(主任委员、召集人)、庄占龙、胡学龙

(2)审计委员会:林希胜(主任委员、召集人)、苏芳、胡学龙

(3)提名委员会:胡学龙(主任委员、召集人)、黄国荣、林希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希胜(主任委员、召集人)、黄国荣、胡学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怡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国荣、程晓宇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杜艳丽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庄伟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15:1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庄汉鹏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选举庄汉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庄占龙

非独立董事:庄占龙、苏芳、黄国荣、袁怡

独立董事:林希胜、胡学龙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庄汉鹏

非职工代表监事:庄汉鹏、李林强

职工代表监事:汤启辉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袁怡

董事会秘书:苏芳

副总经理:黄国荣、程晓宇

财务总监:杜艳丽

证券事务代表:庄伟阳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芳、庄伟阳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苏芳、庄伟阳

办公电话:0596-6783990

办公传真:0596-6783878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

电子邮箱:ir@tecnon.net

四、部分董事、高管离任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朝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朝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向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向潜持有公司股份7,0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1%。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向潜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总经理庄占龙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庄占龙持有公司股份29,44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0%。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庄占龙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兰小华、许晓峰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兰小华持有公司股份900,0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0%。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截至本公告日,许晓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此外,兰小华、许晓峰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及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庄占龙简历:

庄占龙,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8月至2002年6月历任福建省农科院稻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厦门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理,2002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厦门中加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庄占龙持有公司股份29,44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庄占龙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芳简历:

苏芳,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3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厦门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理,2002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汉江金属监事、太龙光电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监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苏芳持有公司股份9,986,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苏芳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国荣简历:

黄国荣,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至2001年6月曾任厦门特贸有限公司能源化工进口部经理、厦门国际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2004年5月至2015年4月曾任厦门恒晟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国荣持有公司股份11,19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国荣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怡简历:

袁怡,1960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研究生学历;1978年至1982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1982年至1988年任煤炭科学研究院工程师,1988年至1990年就读于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1990年至1994年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1995年任罗克韦尔半导体公司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2000年任美国德州仪器公司中国首席代表,2000年至2005年任美国博通中国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至2015年任科通集团(00400.HK)业务副总裁,2015年至今任博思达总裁。

截至目前,袁怡通过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6,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袁怡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希胜简历:

林希胜,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2月至2005年10月曾任厦门介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税务师,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曾任厦门永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厦门建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希胜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希胜朝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学龙简历:

胡学龙,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学士,美国凯斯西储(CASE WESTERN RESERVE)大学半导体物理博士,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电子工程系博士后;1994年至2005年历任美国AP Labs, Motorola, Nokia等公司专家级工程师、部门经理,2005年至2018年历任TCL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创始总经理,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智能连接事业部总经理,TCL创投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年至今担任珠海境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截至目前,胡学龙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胡学龙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庄汉鹏简历:

庄汉鹏,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2011年12月曾任厦门中山医院药剂师、厦门友利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八部经理助理、万博(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市盛富资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龙光电董事,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行政主管,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庄汉鹏持有公司股份26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庄汉鹏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林强简历:

李林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3月至2014年6月任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任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泉州联创厨卫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1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林强持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10万份额,每份的份额为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9%。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林强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启辉简历:

汤启辉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曾任外资企业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课长,200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中心经理、高经理经理、总监职务。

截至目前,汤启辉先生持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90万份额,每份的份额为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8%。同时持有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290,000股股票期权,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汤启辉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启辉先生持有的290,000股票期权均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所有股票期权均未行权,因张汤启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对其所持有的290,000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程晓宇简历:

程晓宇,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1991年至1995年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放射治疗科物理师,1995年至2013年,就职于美国通用电气(中国)公司的多个业务集团和部门,从“医疗产品应用工程师”到“照明销售总经理”,2013年至2017年7月,参与创立了上海美谊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任太龙照明商显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太龙照明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程晓宇持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92万份额,每份的份额为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6%,同时持有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250,000股股票期权。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程晓宇朝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艳丽简历:

杜艳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厦门汉江工贸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汉江(漳州)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杜艳丽持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90万份额,每份的份额为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8%,同时持有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250,000股股票期权。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杜艳丽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庄伟阳简历:

庄伟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兴业证券泉州分公司投资顾问,2017年5月进入公司证券部,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庄伟阳持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0万份额,每份的份额为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4%,同时持有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225,000股股票期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