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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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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1、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等,公司及子公司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相关诉讼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缺导致无法按期履行清偿义务,目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尚存在其它未结诉讼(含未执行完成)事项,如公司及子公司后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则存在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

2、针对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沐阳”)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司法重整一案,广州沐阳针对法院不予受理裁定虽提起上诉,但基于上诉流程及司法重整流程(重整流程一般包含法院裁定受理;债权申报(最短不少于30日);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及债权人会议、法院等审议、审批;重整计划执行;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等)考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否同意上诉请求同时公司能否在2021年12月31日被受理重整且完成重整工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41亿元;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0.26亿元,公司净资产大额负数、营业收入及利润未有改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目前公司面临较高的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1:上表中诉讼金额不含利息及迟延履行费用。

上述涉诉事项公司败诉后,因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清偿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公司将采取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处理上述事项,同时公司(含子公司)等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此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明显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移出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年2月4日《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年3月23日《关于公司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年5月29日《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7月1日《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2021年7月13日《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2021年7月21日《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2021年8月25日《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2021年9月2日《关于子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2021年9月16日《关于子公司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2021年9月24日《关于公司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2021年9月25日《关于子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其它未结诉讼(含未执行完成)事项,如公司后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则存在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2020年3月19日、3月28日、4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033、048),2020年6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2020年7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202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2020年9月2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2020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2020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2020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2020年12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2020年12月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2020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3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涉及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年3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2021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年4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6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1年7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1年7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各类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年9月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2021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2021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4、针对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沐阳”)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司法重整一案,广州沐阳针对法院不予受理裁定虽提起上诉,但基于上诉流程及司法重整流程(重整流程一般包含法院裁定受理;债权申报(最短不少于30日);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及债权人会议、法院等审议、审批;重整计划执行;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等)考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否同意上诉请求同时公司能否在2021年12月31日被受理重整且完成重整工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41亿元;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0.26亿元,公司净资产大额负数、营业收入及利润未有改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目前公司面临较高的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总经理沈志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志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1年11月16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骆睿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骆睿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

邮编:518100

电话:0755-23101922

传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